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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舞王”火灾续:舞王龙岗黄赌毒的聚集地
2008年09月26日 06:43广州日报 】 【打印

赔偿:每名死者家属昨拿到25万元

昨日下午,龙岗区政府决定按照每位遇难者25万元的相同标准,先行一次性向所有遇难者的家属进行垫付赔偿。截至昨日中午,已与27名死者的家属签订了垫付赔偿款协议书。

据龙岗区政府新闻发言人介绍,此款为龙岗区政府代舞王俱乐部支付的垫付款,不是赔偿款。此次火灾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舞王俱乐部。龙岗区决定在死者家属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先行由政府垫付25万元,以便死者家属及时料理后事。遇难者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主张在舞王俱乐部的查封财产中索赔追讨。而政府垫付部分,也将在法院判决后予以返还。

同时,5名香港遇难同胞的垫付赔偿标准也是25万元。目前已有4名香港遇难同胞的家属签订了垫付赔偿款协议书。

昨日下午3时,大部分舞王俱乐部的员工都聚集在龙岗区龙东社区居委会,深圳市龙岗区劳动局按照劳动仲裁判决,垫付了108名舞王员工1个月又20天的工资以及被俱乐部扣下的押金,发放的这部分工资和押金加起来一共36万元。

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发放欠薪的过程井然有序。记者在垫付工资表上看到,108名舞王员工中最多的两人可以拿到10000元;另外从事营销的几名员工可以拿到6000到9000元,其他大部分员工包括楼面、后勤、保安等一般可拿到2000到3000元不等。深圳市龙岗区劳动局监察大队的张副队长告诉记者,这笔钱是由龙岗区政府应急资金垫付的,以后再通过起诉由法院向舞王俱乐部追讨欠薪。

深圳警方公布涉案人身份

王静,女,1967年6月5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舞王俱乐部经营者。

张伟,男,1965年8月13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深圳海关缉私局民警,舞王俱乐部经营者。

卢敬煌,男,1968年11月11日生,广东省兴宁市人,舞王俱乐部总经理。

谢艳辉,男,1981年2月20日生,湖南省株洲市人,舞王俱乐部副总经理。

申文斌,男,1976年10月12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舞王俱乐部节目总监。

王帅文,男,1978年4月7日生,湖南省浏阳市人,舞王俱乐部节目部工作人员。

刘红卫,女,1968年2月24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舞王俱乐部会计。

颜友国,男,1975年10月15日生,湖南省衡阳市人,舞王俱乐部保安副队长。

王艳,女,1969年10月29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舞王俱乐部财务,犯罪嫌疑人王静的妹妹。

冉钰平,男,1972年6月14日生,四川省阿坝州人,犯罪嫌疑人王静的妹夫。

张琼,女,1971年10月4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舞王俱乐部财务,犯罪嫌疑人张伟的妹妹。

邱茂军,男,1973年4月15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犯罪嫌疑人张伟的妹夫。

朱小军,男,1968年8月1日生,湖南省邵阳市人,犯罪嫌疑人邱茂军的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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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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