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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欲当民主法治“示范市” 能否获“尚方宝剑”是关键
2008年06月06日 10:06新京报 】 【打印

调整

据知情者透露,今日下午,深圳市委将举行全委会,《意见》有望在会上获得通过,《纲要》则仍在讨论修改中。

最终的文件版本以及改革“步幅”,均可能调整。

和此前高调征求意见不同,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体改办对本报的采访,均采取沉默态度。

当地媒体也感受到了这种态度的“落差”。

5月27日的座谈会,原本高调通知媒体参加,但开会时又拒绝媒体采访。

“现在看,改革很可能需要一个过程”。深圳市社科院院长乐正已多次参加关于《意见》的会议。

据乐正透露,5月3日由刘玉浦主持的一次讨论会上,《意见》涉及的措施已经有了很大调整。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像代表竞选、审计专业局并入预算委员会、试行立法专员,可能都没有了。”

事实上,《意见》从一开始就经历着调整。

乐正介绍,《意见》初稿的第一条原来是深港合作。后来将民主法治建设放在第一条。“4月初的时候,感觉应该民主法治先行一步,很多人也有这个期待。而且,经济全国都在搞,深圳自己也有预见。”

尽管《意见》的最终版本尚不可知,但深圳改革的难度已经凸显。

乐正认为,改革所涉复杂,有不同的看法是正常的,任何细小的环节都是突破,“把看法一致的先拿出来做。一些不成熟的先搁置,未尝不是推进改革的理性之举”。

他还表示,这个原本已由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的若干意见,还拿到全委会上通过,意图也是最大范围内获得对改革的共识,避免出现通过后却因为争议而难以推进的情况。

前瞻

深圳此次改革能否延续特区“试验田”的功能,目前尚是问号。

这次改革,发轫于汪洋主政广东后开展的思想解放大讨论。它的推进,也和本轮思想解放讨论的深化密切相关。

黄卫平分析了前两次思想解放大讨论得出结论:无论是真理标准大讨论还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都是先从民间广泛酝酿,由开明官员推动,最后由高层领导一锤定音。

再观广东此次的思想解放大讨论,“如果能成为和前两次等量齐观的思想解放,尚需一锤定音。”

乐正表示,深圳若想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创新,必须要获得上位权力机构的支持,关键是中央的支持。

深圳市委党校副校长谭刚博士亦认为,所谓区长市长差额选举恐怕还有很长的过程,不能希望一个文件解决所有问题。

深圳推进民主法治建设部分措施

●恢复法制工作委员会,试行立法专员制度,加强人大的立法力量。

●设立预算委员会,统一审查和监督政府预算、决算和重大投资项目。

●试行人大部分常委专职制度。设人大专职常委,并配备专职常委工作机构。

●每年选取“一府两院”在财政预算、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询问、质询、开展特定问题调查。

●探索试行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制度,增强人大代表的民意基础。

●探索试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度,实行代表提案、询问、质询、视察、调研和联系党员群众制度。

●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

●制定出台《深圳市舆论监督条例》,规范和加强舆论监督工作。

●探索实行全委会(扩大)投票推荐重要干部,差额确定候选人,对候选人进行考试、测评和考察,再进行常委会、全委会差额票决。

摘自《深圳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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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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