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世纪争产案终审裁决:女富豪龚如心胜诉
三审胜诉 2005年7月11日~2005年9月16日
非常任法官多于常任法官
2005年1月28日,龚如心被香港警方以伪造文件、使用虚假文件以及妨碍司法公正等3项罪名,落案控告,在香港东区裁判法庭受审。 法官将案件押后到3月23日再审,并准许龚如心以5500万港元现金保释外出,同时要上交旅游证件,如果龚如心要离开香港,必须在48小时前通知警方。
2005年7月11日,龚如心与家翁王廷歆的世纪争产案,正式在香港终审法院进行终极上诉。有关案件审讯十天,代表龚如心的英国大律师表示,会利用视像系统,分析被指伪造的王德辉遗嘱上的字迹及签名。这次负责主审的5名法官包括陈兆恺、李义、列显伦、鲍伟华及施广智,当中只有陈及李为常任法官,其余3名均为非常任法官。根据资料,过往终审法院处理正审上诉
几乎所有都由3名或以上常任法官主审,非常任法官的人数鲜有多于一半。
9月16日,香港终审法院一致裁定龚如心上诉获胜。终审法院的判辞指出,龚如心丈夫王德辉在1990年3月的遗嘱是他生前最后一份遗嘱,确认这份遗嘱的真确性。
编辑:
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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