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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崇义:民族主义与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
2009年07月13日 12:00天益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认为,在国际政治中以“人权优先”取代“主权优先”、以“有限主权”取代“绝对主权”,是人类以巨大代价、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及无数次民族战争的生命代价换取的自由主义新成果。是否接受“人权优先”的原则实际上是当代世界区分文明和野蛮的主要标志之一。“人权高于主权”对于当今世界主流文明来说,已是不证自明的原则。而在那些还维持着野蛮的专制制度的国家,当权者以为坐上了统治者的位置就获得了奴役本国人民的特权,将“国家主权”作为挡箭牌来反对国际社会在人权问题上“干涉内政”。在1999年的“科索沃事件”中,中国政府和民族主义者站在米洛特维奇一边,中国自由主义者则公开支持北约对南联盟的“人道主义干涉”。因为在他们看来,是否尊重包括自由民主和“人权原则”在内的人类普遍价值,是判别民族主义的道德分界线,因为这些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是属于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和准则,无国界民族之分。坚守人道主义的道德底线,就不允许专制政权不顾人类文明的基本准则、使用国家暴力肆意践踏人权。朱学勤也强调:“'万国之上还有人类在',这是胡适留下的名言,六十年过去了,只要政治文明在人们的头脑中尚未普遍确立,这句话在中国就不会过时。生命价值既是最高,也是最低,是任何政治诉求都不能突破的人伦底线。”

刘晓波著有专文对“人权高于主权”的观点进行了系统论述。刘晓波明确表示,人权是超越宗教信仰、意识形态、种族、民族、和国家的普适性权利。二十一世纪新秩序的普适性正义规则,应该以自由主义的价值观为核心。所谓“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就是人的自由权利优先于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任何国家、任何群体、任何组织不得以“主权”、“内政”之名,任意行使侵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的强制性权力。人权原则,乃是任何民族或主权国家都不得以任何借口破坏这条底线。如果任何民族或主权国家突破这条底线,国际社会就有权力和道义责任进行包括经济制裁和军事打击在内的人道主义干预。王怡更直截了当地谴责当代中国人权与主权严重冲突的生存状况。他指出,在当代世界,保障人权是公民对民族国家的身份认同的前提条件。在民主国家,民族国家的身份认同和捍卫人权的民主政体密不可分。而他在中国这个专制的党治政府之下,所感到的只是“一个在政治上不被尊重、不被承认而在精神上常常受其折辱的被统治者”。

因为中国政府及部分民族主义者不承认“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爱国主义”在中国往往受到严重的扭曲。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是,处处为政府的特权和面子着想,而将中国人的生命和权利视同草芥。例如,在收回香港主权的前几年,坚决反对港英当局关于香港政治民主化的政改方案,以“爱国”的名义阻止港英当局给香港的六百万中国人出让任何民主权利;为了实现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爱国主义目标,扬言不惜兵戎相向,将居住在台湾的两千多万中国人化为灰烬,甚至于不惜牺牲西安以东的中国人以与美国决一死战;坚决反对西方国家“将西方的人权标准强加于中国”,以“爱国”的名义阻止中国人得到言论、结社、出版等方面的自由权利。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秦晖怒斥这些“爱国”者根本不把中国同胞当人看、特别是不把中国人当与西方人等值的人看,而是将中国人视为比洋人“低人三等”、不配享受所谓“西方的人权标准”的“贱人”。

结论

在“民族国家”形成之后一个多世纪的西方历史中,民族主义一直是冲突、战争和灾难的根源,在小战不断的同时是“文明世界”的两次世界大战。现在西方终于彻底觉醒了,确定了和解与合作的主旋律,通过谈判和协商来解决利益纷争和意见分歧,而不是诉诸民族主义来扩大分歧和冲突。

由于中国在近代以来遭受西方列强一个多世纪的侵略欺凌,备受创伤的民族心灵对外来势力的恃强凌弱有着沉痛而敏感的集体记忆,而且民族主义在中国的民族解放和建国事业中居功甚伟,民族主义很容易成为一种强势(权)话语。而且,西方在近现代中国同时扮演两种角色,既是现代化的典范,又是凶恶的侵略者。西方的这种双重角色,给很多中国人带来困惑。尽管先进的中国人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就已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战略(也就是通过迅速实现现代化的途径来抵制侵略),但热烈追求西方典范的中国人往往又会被扣上洋奴、买办、汉奸的帽子。很多中国人长期将西方文明和西方霸权混为一谈,并因为反对西方霸权而导向对西方文明的抵制。

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认为中国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高扬民族主义,不仅对内危害中国民主化的事业,而且在对外关系中危害中国的国家利益。他们主张理性地区分西方文明和西方霸权,在反对西方霸权的时候绝不反对西方文明,在学习西方文明的时候也忘不了反对西方霸权以维护国家利益。而且他们认为国家利益是国民个体利益的集合,不存在国民利益之外的“国家利益”,不能将国家利益与政府的利益或执政党的利益等同起来,更不能以“国家利益”的借口侵害公民权利。在二十一世纪的全球化浪潮中,中国在国际政治中应该与西方先进国家那样遵从“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积极主动地接受人类普世价值、遵守人类文明的基本准则、融入世界主流文明,在切实改善国内人权状况的同时,支持全球的人道主义事业。毕竟,“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是性质不同的意识形态,它们有不同的出发点,遵从不同的逻辑,走向不同的归宿。自由主义以人类个体为出发点,遵从'普世主义'的逻辑,目标是人类所有个体的自由幸福;民族主义则以民族群体为出发点,遵从与”他者“不同或敌对的'特殊主义'的逻辑,对同类的关爱有着鲜明的边界,目标是本族本群的优势。”自由主义者认为,当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目标一致的时候,两者可以相得益彰;当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发生冲突的时候,取舍的标准当然应该向自由主义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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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崇义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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