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王光美及子女的回忆:把历史真相告诉人民
2009年11月06日 09:08《百年潮》 】 【打印共有评论0

平平、源源:

看了《胜利的鲜花献给您》,总的来说是好的,可以发表。

一、文字找个秀才再压缩一些,重复的地方要删去。

二、有个地方把事实再查清楚,我注上了。

三、我边看边改了几字,供参考。

最后请光美同志过目定稿即可。

祝你们化悲痛为欢乐。

任重

三月二日

我们把批文抄件带回社里,大家都很高兴。编委会立即调整刊物版面,让摄影记者刘全聚去刘家拍摄照片,还专门设计了刊物封面,青年印刷厂的师傅们加班加点改样排版,确保这期刊物按时出版发行。同时,我们把任重同志的信和准备情况,及时报告给启立和瑞环同志,请他们放心。

就在我们连夜加班,正要签字付印时,情况突然有变!源源来电话说,刚刚接完任重叔叔的电话。任重叔叔说他看完文章后睡不着觉,反复考虑,这篇文章分量太重了,里边渉及的一些重要事件他都不知道,尚需仔细斟酌。为了慎重起见,他请示了华国锋主席。华主席认为这样的文章还是缓发为宜,要考虑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要是把文章中少奇同志挨斗的残酷场面和去世时白发一尺多长的情景删去,还是可以发表的。

我们一听,全傻眼了。可是,既然是送审,已有明确指示,就必须严格执行。幸好我事先早准备好一篇文稿,是郭晨、裘之倬根据安源老工人回忆和有关资料编写的《少奇同志在安源》,我重新改写过,并请王光美为本刊写信,讲“文化大革命”初期,少奇同志驳斥一些大字报和文章歪曲安源罢工,表达对安源人民的深厚感情。因为《工人日报》也提出这个要求,当时工人日报社的社长、总编都是从中国青年杂志社调过去的老领导,两家关系一直都很好,便写给两家同时发表。

另辟蹊径

第3期付印安排妥当之后,我们又赶到刘家商量怎么办。大家一起分析华主席的意思,“缓发”缓到什么时候为宜?删改又删到什么程度方可?这篇回忆文章本来就是要写少奇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悲惨遭遇的历史真相,如果删去挨斗场面和被迫害致死的情况,这篇文章就失去价值和意义了。我们不干,刘氏姐弟更是非常激动地表示:宁可不发表,也决不同意删改!要是删改了,以后还怎么用?!态度十分坚决。

可是,大家摧心剖肝,辛辛苦苦忙了整整三个月,难道就这样算了?不!不能前功尽弃。党中央准备在5月份隆重举行少奇同志追悼大会,我们提出再次力争全文发表,如果实在不行,就另辟蹊径,以记者采访少奇同志子女的名义,用访问记的形式重新改写一篇,既不影响以后全文发表,又能赶在追悼会前表达儿女们对父亲的缅怀和爱戴。源源想了想,觉得也只有这个办法较好,大家都赞成先试试。

此举成功的关键,就是必须弄清楚任重同志请示华主席的指示精神和他认为怎么做才行,而这只有亲自向任重同志请示才好。经我们理论部主任李禹兴帮助联系,同宋文郁一起到中央宣传部拜见任重同志,说明情况和我们的想法。任重同志是我们老作者,从五十年代起就经常给我们写文章,既是行家又平易近人。他和蔼而又无奈地表示,主要是这篇文章事关重大,尤为敏感,华主席也是从大局考虑,还是慎重一点缓缓为好。我们表示理解,提出改写“访问记”的方案,请任重同志指教。任重同志说,你们的建议不失为一种办法,可以考虑。他指着文章清样说,像回忆《炮打司令部》大字报后,有关少奇同志批斗挨打的段落;林彪一号通令后,少奇同志秘密关押开封监狱,最后惨死的段落,的确是太悲惨了,怕读者一时承受不了,最好是回避为宜。

得到任重同志的支持和明示,宋文郁和我连续奋战好几天,顺利完成,标题采用少奇同志对孩子们最后的沉重嘱托“一定要做人民的好儿女”,副题为“刘平平、刘源、刘亭亭回忆爸爸刘少奇”,全文1.5万字。28日,宋文郁和我带着刚排好的访问记,向王光美和源源他们讲述了拜访任重同志的情况。源源还是明确表示,不赞成对文章大块删节,好争取以后有机会全文发表,同意我们记者写访问记。于是,我们拿出访问记小样,源源大致翻阅了一遍表示基本同意,还要请母亲过目才能最后敲定。宋文郁反复解释,这篇访问记只是涉及你们回忆文章的部分内容,不影响今后全文发表。源源笑了。

3月29日上午,源源来电话说,母亲看了小样后表示同意。当天下午,我们又赶紧交任重同志审阅。任重同志翻着小样笑道:“你们行动很快哟,我基本同意,还得仔细看看,还要给书记处同志看,你们再补送5份小样来。”我们立即照办。31日下午,任重同志批了下来。最后,按时付印。

1980年4月11日,新出版的《中国青年》第4期,封面是一棵傲然挺立的青松,内文刊登了“本刊记者宋文郁、孙兴盛”写的这篇访问记。4月15日,《工人日报》用一个半的版面全文转载。我们到王光美家送刊物,他们正忙着少奇同志追悼会的事,这正好作为我们和全国青年敬献给少奇同志英灵的一朵鲜花!得知全国和海外300多万读者正在争相阅读,他们都会心地笑了。我们也不无感慨地说,在目前情况下,这次没有争取到全文发表,实在遗憾。过些时日,当你们争取到全文发表时,可别忘了我们,一定要交本刊发表。

1980年12月初,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犯罪集团的时候,源源来电话告诉我们,为了配合公审,中央决定全文发表《胜利的鲜花献给您》。我们正要欢呼,他又说,中央没有说要你们刊物发表,指定给《工人日报》发。我们一听,又傻眼了!大家都很不理解、很焦急。我们赶到刘家了解情况,想再力争一下。源源说,是总书记耀邦同志批准全文发表,考虑到少奇同志是我党工人运动的杰出领袖,由《工人日报》发为好。我们无话可说了!

源源表示:“为了尊重贵刊和你们编辑记者付出的劳动,我已告诉《工人日报》,在全文发表时,一定要注明本文是应《中国青年》杂志之约而作。”我们也表示,只要能全文发表,至于是由《中国青年》发,还是由《工人日报》发,都是一样的。少奇同志讲得好,“历史是人民写的”,我们共同的责任和心愿,就是要把历史的真相告诉人民,如今终于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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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兴盛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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