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旗背景:挂洋旗躲避兵匪官霸
清末民初,黄瑾莹家是活跃于重庆的大资本家,经营棉纱、匹头、山货、钱庄、煤矿和轮船等生意,资金积累达四五百万银元。黄瑾莹父亲黄锡滋不结交官宦,更不同军阀发生关系,主要利用拉亲戚、认亲家等方式,选送心腹进入商会,希望撑起自己的商业王国。
1920年冬天,黄家创办福记航业部,买进“嘉定”旧轮一艘,航行于长江宜宾到泸县段,初衷主要是自运商货,为川江下游载货运输,后卖掉“嘉定”轮,买进福源、福来、福同大小轮船三艘,行驶重庆至宜昌航线。
黄家轮船在行市疲滞时,多装运别家货物,行市快销时,主要装运自家货物。经营7年,获利31.6万两银子,当初轮船购买本金也不过10余万两。黄锡滋看准了川江航运这条“黄金之路”。
当时四川军阀割据,重庆是唯一的大商埠。军阀打进退出、城市易主频繁,个个都伸手要钱,抓船打兵差更是家常便饭。此时,黄家商会势力也帮不上忙。无奈,黄锡滋通过亲戚、重庆海关帮办童继达与法国人取得联系,协商在轮船上悬挂法国旗,寻求保护。
挂旗内幕:洋行合资合同阴阳两份
南岸董家桥21号是一栋一楼一底的别墅,青砖灰瓦,筑在高高的石基上,房前有片小院落,大门呈弧形内凹,是重庆开埠时期法国洋行高级职员的住所和活动场所。虽已破败潦倒,但高贵、优雅的贵族气息仍依稀可见。
就在董家桥21号,黄家与法商永兴洋行谈妥合作条件:成立聚福洋行,贯以“法商”二字对外;法国人不参加经营管理,不问盈亏;聚福洋行每年致送法方“挂旗费”银子3万两,按月支付2500两。
黄瑾莹说,黄家轮船从此摇身成了法国商船,航行川江。当时社会是“百姓怕官,官怕洋人”,挂法国旗后,果然多赚了不少银子。好景不长,1927年,黄家三艘轮船行驶上海,修理兼避兵差。停修期间,法国政府突然提出,永兴洋行与聚福洋行合作不合法商对外投资规章,法商应有1/3股份才算合法组织。否则,不立案注册,法方不给予保护。
法方扣留黄家轮船,黄家被迫同意改组聚福洋行。经过讨价还价,重新订立了章程,吉利洋行改替永兴洋行出任法商代表,法国人沙礼出任法方经理。法国人不愿现金入股,仅将重庆、汉口部分地皮、房屋等不动产折价7万两作股本。随后,中法合资的法国聚福洋行正式向法国外交部备案。
实际上,双方还缔结了另外一份密约:法方1/3股额是假的,聚福洋行没有法方地皮、房屋所有权的变卖、抵押及其他处置权项。法方不享受洋行股份盈利分配的权利,不负亏损责任。双方实际履行的唯一条款,依然是每年付给法方“挂旗费”3万两。
密约是在1927年11月26日签订,随后每隔两三年续订一次,直到1942年结束。聚福洋行除按月支付“挂旗费”,还得供应吉利洋行总经理罗德和、法方经理沙礼等人生活开支。沙礼每月支取千多块银元的薪水,还要索取云南漂烟、白兰地名酒和零星生活费用。
黄锡滋为巴结好法国人,还把法国驻渝领事迈达接到几百米外的南岸玄坛庙住所居住,认其老婆作干女儿。抗战爆发后,黄家还在自家屋顶铺上法国旗,以保护家财。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编辑:
刘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