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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绪义和李扬帆两位作者没有太过细致地去描述曾国藩、刘蓉和郭嵩焘三结义及至后来结为亲家时的意气风发,但我们完全可以想象这些帝国的精英人物当年聚合在一起时是何等豪迈。无奈的是清帝国所代表的农业文明遭遇了更为强势的工业文明的挑战,“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注定了曾国藩、曾纪泽和李鸿章这样的精英也挽救不了他们誓死效忠的老大帝国。
李扬帆推定,“曾国藩实际上死于处理天津教案(1870年)导致的精神打击。在如履薄冰的对外关系处理中,他的忠、信、笃、敬四字秘诀,未能挽救自己的名声乃至生命。”在李扬帆眼里,天津教案这样一个群情激昂的刑事案子导致的对外交涉——法国领事丰大业对天主教堂的武断庇护激发天津普通民众焚烧教堂、殴毙十余名传教士——本身就是很难处理的事件。曾国藩既要照顾国内的民族情绪,又要根据刑事案子本身的性质,根据事务的是非曲直和国家之王法处理,这是他面临的困境。杀人抵命是古今中外的基本法则,况且此案完全在中国法律体制内处理,“是集体的非理性影响了此案的处理,以及百年后对曾国藩的评价。”
《李鸿章与晚清四十年》(雷颐著,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1月)的副题是“历史漩涡中的重臣与帝国”,作者雷颐是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的研究员,在论述上的专业性是要胜于《晚清三十人》和《历史给谁来酿酒》的两位作者的。
“在曾国藩幕,李鸿章办理行文、批阅公文,起草书牍、奏章。曾国藩最负盛名的参折《参翁同书片》,即出自李鸿章之手。”同治元年(1862年),时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指责曾任安徽巡抚的翁同书对曾参与地方镇压捻军、但后来又割据一方抗清的苗沛霖处理不当、弃城而逃、谎报军情等数条罪状,请求朝廷严加惩处。目标直指咸丰皇帝和恭亲王的老师,曾国藩极其慎重地从多份奏折草稿中选出了李鸿章的。这位年轻的幕僚在区区六百字里连连追问:“……岂宜逍遥法外?应请旨即将翁同书革职拿问,敕下王大臣九卿会同刑部议罪,以肃军纪而昭炯戒。臣职分所在,例应纠参,不敢因翁同书之门第鼎盛瞻顾迁就……”
雷颐选择了一个特殊的角度,从给朝廷写的奏折里检视李鸿章的晋升之路和话语策略、表达智慧:“早想建功立业却屡受挫败因而大发‘昨梦封侯今已非’之叹、以‘书剑飘零旧酒徒’自嘲、在无奈之中托人介绍才加入曾国藩幕府的李鸿章,终于志得意满,从‘替别人’写折变成‘为自己’写折,其一生事业,便由此‘隆隆直上’”,“在不少有关国家大政及一些与他本人利益相关的事情上,他与朝廷的主张并不一致,但多数情况下,他却能迂回曲折达到目的,并在奏折中列举种种理由说服朝廷,使其不能不或不得不接受自己的主张”,“曾、李在与朝廷的博弈中为了地方、自己利益彼此的私下商议、协调与呼应,表明了地方势力在晚清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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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燕舞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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