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查理一世解散了议会,自行向商人征收新税,向乡绅强制性贷款,但是议会反对派暗中活动,领导民众的抗捐抗税。于是王权和民权之间的最激烈的较量,在英国历史中又一次开始上演。查理一世不幸成为这场较量中的的主角。
1628年,在对抗中处于下风的、财政枯竭的查理一世不得不再次召开议会。
鉴于查理此前的作为,所以这次议会一召开,就递交给国王一份《权利请愿书》,表示:愿意为国王筹集军费,但是这必须以国王承认议会的传统权力为前提。
《权利请愿书》重申《大宪章》原则,要求国王不经法律审判不得关押臣民,不经议会同意不得开征新税,任何人未被法庭判决有罪,国王不得剥夺他们的财产。
议会开出了35万英镑的价码,换取国王批准《权利请愿书》。债台高筑、急需用钱的查理一世接受了这份《权利请愿书》。
但是,到了第二年,国王可能觉得这个价码太低,他开始反悔了。国王和议会的冲突一下变得白热化,议会当即号召民众不要再向国王交税。查理一世觉得向议会这只铁公鸡要钱越来越困难,作为回应,他派传令兵强行解散议会。
在匆忙之中,下院议员们的应对之策是将会议厅大门反锁,把议长按在座位上通过了一项决议,指出:任何企图改变国家的宗教信仰或不经过议会同意擅自征税的人,都是国家的敌人,应该被全民族所打倒。然后,议会就被查理一世解散。
议会在英格兰已经召开了三个多世纪,却在查理一世时期被解散了。当时英格兰没有常备军,也没有有组织的警察队伍,由自由民组成的民警和民军是国家可以依靠的唯一强制性力量。
传统上,国王的统治要依靠臣民的忠诚和议会的配合来进行。
现在,议会被解散了,可怜的查理只好强打精神亲自出马,乾纲独断,依靠专制王权统治英格兰。
当然,没有了议会对坚持君权神授的查理来说并非没有一点好处,他现在可以想方设法地增加税收、制造各种收取罚金的借口,他还将各种有利可图的贸易加以垄断,然后靠出卖专利权来发财,这在和平时期对于应付王室开支是足够了。
历史上将这十一年的统治称为“残酷统治”时期,高额的税负和宗教迫害使国内老百姓怨声载道。
不过,在长达11年的无议会时期里,英格兰人并没有忘记几个世纪以来的那条规则,那就是:“王在法下”。
就在无议会期间,英国发生了一件著名的诉讼案,从而带来了一个宪政问题,即“王在法下”的问题。
1635年,查理一世在全国开征了一种新税“船税”。对于这种没有经过议会批准就开征的新税,一位叫约翰·汉普顿乡绅依据《大宪章》率先提出拒付船税,这一举动引起了全英格兰的关注。
案件被提交到财务署进行审理,汉普顿的辩护律师宣称:“为保障英国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王的特权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到法律的限制”。真是时势造英雄,一时间,原本默默无闻的汉普顿先生成了一个反对国王专权的英雄。
反对王权的本质是反对专制,这也是一个现代国家必须的政治基础。后来的历史证明,英国人只花了很少的学费就学到了这一点,而且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少。
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口袋里没几个钱的查理不幸卷入了一场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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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学安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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