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北平警察局的女子警察(1937年11月)
1932年12月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上,来自各省市的百余名代表与会,向内政部提交推行女子警察的议案,并专项决议通过,于1933年1月在各省市政府遵照施行。
1928年6月,国民政府统一战地委员会训令,改北平特别市警察厅为公安局。1933年2月,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局长余晋和,在市政府的指令下在北京推行女子警察。于同年4月招考女性学警二十名,随警士教练所第五期训练。是年九月毕业,即分派执行职务,并在局内专门增设女警室,派员管理。
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治下的女警的招训,陷入停顿。一直到1942年第二届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中,在陈逸云等二十一人连署后,内政部训令所属警察学校始复招女性学警。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7月28日平、津沦陷。28日日军攻陷北平南苑后,宋哲元、秦德纯离开北平赴保定,命张自忠代理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及北平市长。张实际上只代理了不到一天,北平即沦陷。8月1日高凌尉在天津组织“天津地方治安维持会”,自任会长。8月2月江朝宗也在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