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自由行动: 用通行证控制进城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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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根据1950年通过的《人口登记法》迫使南非居民进行种族鉴定,发放表明其所属种族的身份证,这种身份证成为他随时接受检查的通行证件之一。1952年当局又实施《统一土著身份证法》,据此,寻找工作的黑人在一个城市里的逗留时间不能超过72个小时,每个16岁以上的黑人必须携带新发的内容详尽的身份证,否则要处于罚款甚至监禁。通行证法既是控制黑人劳动力的一种残忍手段,又能剥夺黑人的迁移、旅行、居住、求职、辞职等一切行动自由。【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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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公平竞争: 黑人只能从事低级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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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业与工作法》(1911年)、《文明劳动法》(1924年)、《肤色壁垒法》(1926年)等,确定在工业部门中按照肤色招雇工人的规则,几乎所有高工资的技术工种的“文明劳动”全为白人保留,有色人种的工人则在从事工种、劳动待遇上受到公开的排挤和歧视,尤其是黑人只能承担报酬极低的、非技术性的“不文明劳动”。这是白人政权收买白种工人安抚“穷白人”的措施,使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享有特权,而在经济危机期间首先让黑人作出牺牲。【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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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买卖土地: 打工者家庭被迫留守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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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南非当局的本意,“流动工人”应该是把家庭留在“黑人家园”,自己单身进城打工,打到30多岁青春耗尽,就回到“家园”自生自灭。因为南非强制实行黑人土地部落所有制,禁止黑人私有、买卖和处置部落分配给各家庭的“份地”,因此官方假定他们在“家园”是有“退路”的,城市无需操心他们青春榨干之后的归宿,只要禁止他们私搭乱建就万事大吉。南非黑人抗争时最突出的抗议标语就是这种制度“破坏家庭”、“毁灭儿童”。【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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