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山采石危及陕西唐陵遗址 唐十八陵多已被破坏
2009年11月04日 15:25经济参考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机制槛:创新区域管理

在我国以唐陵为代表的大遗址,多数面积广大环境复杂,保护投资周期长难度大,不可能由文物部门进行完全封闭式的管理。

作为开放式的大遗址,首先意味着地面上下除了文物保护之外,还存在其他的资源,也就是说还有其他的生产或者生活活动;其次是遗址保护管理机构是专业的,其职能设置主要是保护管理好文物,文物保护和考古以外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很多时候显得无能为力。同时,大遗址跨区划的特点也常常使大遗址的保护和管理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大遗址的整体性也就被行政区划的块块管理和业务指导的条条管理割裂开来。

唐十八陵分布在陕西省的两市六县,管理政策往往因县而异。譬如管理乾陵的乾陵博物馆不会有招商引资的年度指标,但管理光陵、泰陵的蒲城县文物局就有招商任务,年底完成不了考核就受影响。

在“十一五”规划中,国家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三个因素将我国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实施不同的发展战略、思路和模式,对于有效利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已被纳入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保护对象中,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却没有一处具有区划概念的历史史迹保护区(区域文化遗产保护区)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王建新说,文化是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与发展的文化条件的总和,唐十八陵等大遗址应成为各级政府重点保护的对象。为此,大遗址所在地的政府应该树立这样的观念,保护大遗址就是保护国家财富。在基层文保单位之上设立区域性保护的管理机构,以加强区域性的管理职能、执法力度和综合协调能力,用建设经济开发区的力度建设大遗址保护区,上级政府考核时则应以文化遗产保护绩效代替GDP指挥棒。

短评

关键是找到利益平衡点

以大遗址为代表的丰富文化遗产,是历史和祖先留给我们及后人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华民族可资永续利用的文化瑰宝。如何保护开发利用它,需要全民族的努力与智慧参与其中,在避免公地悲剧的过程中找到利益平衡点。

作为一种文化资源,大遗址是众多文物资源的集纳地。它承载了人类文化和文明某一阶段的巨量信息,是人类文明传承发展的见证。由一个个文物的“点”的保护,发展到“面”的保护,是人类文明素质提高的表现,也是人类反思自身发展及其与自然关系的体现。大遗址无疑是人类文明产生的新理念,它亟需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去践行。

作为一种经济资源,大遗址也需要在市场、政府及各方利益的博弈中不断发展。譬如,游人通过旅游、观赏、体验、休憩等方式享用它,乾陵、昭陵、秦始皇陵等每年都接待着众多海内外游人;企业或个人通过文化创意去发掘李世民、武则天等人丰功伟绩或风流人生,以动漫或游戏的形式展示新的文明;当地百姓与政府也可从中寻觅商机,催生新的区域经济。

但是,衣食足而知荣辱。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在社会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往往急于改变物质生活条件,往往忽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待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重新追求精神生活的丰富,重视社会文化的渊源时,才发现许多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已遭到破坏,造成无可挽回的遗憾!

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大遗址具有人人可分享的现实价值,也具备人人不必全额付费的潜在价值。当地群众、政府、企业、游客等等,都可以某种方式介入到大遗址的管理之中,寻找自己或明或暗的精神或物质的利益,从而引发各方关系的紧张,进而影响大遗址的保护与开发。

多数唐陵遭遇炸山取石的命运就是一种明示。在现阶段,新理念下的大遗址正处于实践过程之中,保护与开发仍处于博弈之局,亟需政府与学术界给予更多的关注与思考。至于记者,只希望在棋局行进中,各方参与者能找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利益平衡点,让大遗址走上可持续发展的康庄大道。

<<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冯国   编辑: 刘嵩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