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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过三十载,胡乔木已逝世多年。但是,他的治史理念,依然鲜活有力,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并与时下某些学界人士的躁动心态形成鲜明对照。
不久前,看到一篇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倡言唯物史观回应唯心史观的挑战。文中大呼唯物史观的危机,说当下历史学界的“唯心史观”,“大有将唯物史观一口吃掉的架势”。俨然1959年庐山会议批判彭德怀“大有炸平庐山之势”的口吻。被作者认定是“唯心史观挑战”的一个重要证据叫做用“一连串错误的集合”(陈按:当指批判《武训传》、批判俞平伯、反胡风、反右派、刮共产风造成大饥荒、拔白旗、反右倾、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等等。)来“歪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但是,这种批评经不起推敲,经不起实践的检验。它恰恰是“唯心”加“虚无”的表现。历史学的第一标准是真实,历史著作应当是言之有据秉笔直书的信史,而不是隐恶扬善、丑人之美、美己之丑的伪史。往昔一切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和一切国家、政党、团体、个人的活动历程,都是历史学的研究对象,概莫能外。历史学既要研究胜利者的成功史,也研究失败者的没落史。就算是胜利者,也有种种失误的败笔甚至全局性灾难性的大败笔。历史学的功能不只是颂扬功绩以鼓舞众生,也应当揭示败绩总结教训以为现实和未来发展的借鉴。这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只许歌功颂德,不容揭示弊端,那是不合格的宣传家制作的不合格宣传品,与真正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科学根本不是一码事。讳言真实,再高妙的史观也难以称之“唯物”。
其实,躁动心态是一种对于用学术争鸣方法来解决思想论争、学术分歧缺少自信的慌乱表现,以至刚刚说过要用充分说理的、有分析的、有说服力的方法来应对“唯心史观挑战”,就“建议有关部门加快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立法”,“运用法律手段”对被他认定是写文章“篡改历史”、“赞美”帝国主义和“滥用言论自由权利”的人,予以惩治。以言治罪,在依法治国,以人为本,追求和谐的社会主义中国,岂非天方夜谭。须知,唯物史观回应唯心史观的挑战,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既不能听之任之,也无须张皇失措,更不是靠封与堵,靠权与术,靠以言治罪所能奏效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消失四十年后,还要把“阶级斗争”之剑高悬于中国知识界头上,这种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风马牛不相及的言论,完全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有害于社会主义学术事业。如果按照它的逻辑,也要求“运用法律手段”对这种言论治罪,行不行呢?
事实就是力量,思想不能强加于人。请记住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之《永恒真理》一篇中说过的一句名言吧:
我们不知道有任何一种权力能够强制那处于健康而清醒的状态中的每一个人接受某种思想。
作者:
陈铁健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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