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洲:汉武盛世的历史透视(图)
2009年03月19日 09:53光明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选拔人才,监督官吏

第五个方面的改革应该讲到汉武帝的用人和监察制度。汉武帝要做那么多事情,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官僚体制作支撑。在西汉前期的60—70年里,并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用人制度,而汉武帝时期经过努力形成了一个非常稳定的选官途径,这就是在中国古代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察举制度。

察举制是朝廷规定地方和中央的高级官员必须定期、定额向朝廷举荐人才。举荐人才有各种名目,其中最主要的一项就是孝廉(其本义是“孝子”、“廉吏”)。举荐孝廉可以大量从社会底层争取人才,这是汉武帝时期能够创造出盛世局面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汉武帝对察举制度做了明确的规定,地方官不举荐孝子,按照“不胜任”的罪名给予处理;不推荐廉吏,按照“大不敬”的罪名给予处理。这样就强制性地要求地方官必须给朝廷举荐人才。所以察举制度的确立,使得汉武帝能够为他以及他的后世统治者明确一条合乎常规的用人正途,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另外还要讲汉武帝用人的一个特殊手段。大家知道,要选拔特殊的人才,按照常规的方式不见得能选拔出来,所以汉武帝就用了一个特殊的手段——允许天下臣民给皇帝上书,就某一件当时国家面临的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借此让皇帝认识你的才华,最后皇帝可以从中选拔一部分优秀人才做官。这种特殊选拔人才的途径,在汉朝有个特定的称谓,叫“上书拜官”。主父偃等三人,就是有一天同时到朝廷规定的场所递交了讨论政治问题的意见书,结果上午递交进去,傍晚的时候皇宫里就传出旨意,召这三个人进见皇帝。汉武帝一见主父偃等三人说了一句话:“公等皆安在,何相见之晚也”。这里面表现出的求贤若渴,确实让人感动。通过这样的途径,汉武帝用了一大批确实有真才实学的人出来做官。

对已经担任了官职的人该怎么控制,这就需要对官员进行监察了。汉武帝采用了很多方法加强监察,其中最重要的是创设了新的监察系统。他把全国划分为13个监察区,每个区域由中央派出一个监察长官——刺史,每年出去巡视一圈,回来以后向朝廷报告在这个区域之内各级官吏的政绩如何、政声如何。根据刺史的报告,朝廷对相关官员给予奖惩。这些监察官的官职并不太高,这就是中国古代约束官员的一个方法——以小治大。

汉武帝为了有效的提升监察官的监察效果,制定了一个非常明确的监察范围,在当时被称之为“六条问事”——六条里面有一条是针对地方豪强规定的,其他五条全是针对地方官员及其家属的违法行为订立的。汉武帝还规定,刺史到了地方监察范围只能在六条之内,你如果超出六条范围之外,干预地方行政长官正常事务就叫越权,地方长官可以反过来弹劾刺史。这样的规定就是怕监察官的权力太大了,影响地方正常政务的执行。

汉武帝还设置了一个特别的官叫司隶校尉,专门负责对京城的监察,监察的范围上至皇后、太子,包括百官公卿在内,他可以一起监督。为了让这个官有实权,汉武帝给了他许多特殊的权力,如:可以“持节”,可以自称“使者”,其他官员都惧怕他,称之为“虎臣”。这样做就是要加强对京城范围高官巨贾的监察效力。

汉武帝的改革还有许多方面,比如说经济改革,他为了支撑长期对外军事战争的需要,需要广辟财源,所以他搞了经济上的集权,采取一系列垄断经济的措施。这也是汉武帝建立一个强大政权的有机组成部分。

汉代的素纱单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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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家洲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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