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四人帮狱中生活与最后结局是啥样(图)
数亿中国人聚精会神,从电视荧光屏上观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四人帮”的实况。
对于王洪文的审判,大致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审判王洪文概况表
日期 被告人 庭审主要内容
1980年11月20日 “四人帮” 宣读起诉书。
1980年11月24日 王洪文 “长沙告状”。
1980年12月6日 王洪文 诬陷陈毅;
指使鲁瑛派记者搜集诬陷党政军领导
干部的材料;
策划、指挥“上柴联司”武斗事件;
组织指挥上海康平路事件。
1980年12月13日 王洪文 组织第二武装;策动上海武装叛乱。
1980年12月20日 王洪文 法庭辩论。
1981年1月25日 “四人帮” 法庭宣判。
平心而论,在“四人帮”之中,认罪态度最好的要算王洪文;张春桥一言不发,瞪着三角眼,以沉默相抗;姚文元总是咬文嚼字,避重就轻,至多承认犯了“错误”,不承认犯罪;江青则“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大闹法庭,以至写下《我的一点看法》相抗;倒是王洪文问一答一,问二答二,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早已没有“造反司令”那副不可一世的神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查厅起诉书对王洪文的起诉如下:
“被告人王洪文,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是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王洪文积极参与江青夺取最高权力的活动。
“1966年12月28日,王洪文参与制造了上海康平路武斗事件,打伤九十一人。1967年8月4日,王洪文组织、指挥了围攻上海柴油机厂的武斗,关押和伤残六百五十人。
“1976年,王洪文伙同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在全国制造新的动乱。王洪文指使鲁瑛派人到一些省,按照他们的意图编造诬陷重新出来工作的领导干部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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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众笑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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