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英雄谈毒倒众多日伪要员的南京毒酒案
2009年07月14日 10:28书摘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1937年,日本人在卢沟桥还是借口士兵失踪挑起了战争,战事很快发展到上海和南京。在日军占领南京前,为了避免战争伤害,日本总领事馆的全体官佐已经奉命撤离回国,日本领事馆停止办公。宫下出于对我和我哥哥的信任,吩咐我们俩在这段时间内继续留在领事馆,看管房子。

1937年12月13号南京沦陷后,我和我哥哥同时接受组织的指示,不能离开南京,继续潜伏,了解搜集日军内部的情况和情报。尽管南京沦陷了,但我和我哥哥的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因为日本领事馆给我们一人发了一个白色袖章,袖章上面写着几个黑字,叫“日本领事馆使用人”。我们带着袖章骑着自行车满南京城看,尤其是我哥哥,他骑着自行车整天就是城南城北,城东城西地转,甚至郊区也去看,他看了以后把这些都记下来:哪里发生大屠杀,哪里在杀人,哪里在放火,他都知道。并把看到的情况向特务组织汇报。

南京沦陷的那个时候,我们在南京两个地方住过,一个是鼓楼二条巷,一个是广州路。二条巷是我们家最早住的地方,靠近二条巷不远的大方巷曾经发生过日军集体屠杀中国人的事件。当时中国人老实,一个日本人用草绳把几十个被抓到的中国人拴起来,押着去屠杀,中国人都不知道挣脱草绳去反抗一下,老实到这种程度。我有时候在想,是不是日本人太残忍了,你稍微动一点儿他就要打死你,实际上他把你拴住了,早晚还是用机枪扫,为什么不反抗呢,反正都是死。我永远不能忘掉的是:在广州路住的时候,日本兵到我们家来搜,找女人。我说:我们是领事馆的仆役,并给他们看了日本领事馆使用人的袖章,日本兵没有下手。但在广州路,有个女人出来倒水,一个日本兵要强奸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反抗,日本兵就用刺刀把她捅死了。我亲眼看到的。在上海路、在难民区,日本兵经常去那里抓女人强奸,这些都是我亲眼看到的残暴罪行。在大屠杀之后,南京稍微恢复了平静,而占领南京的日军还经常晚上到金陵女子大学里强奸女学生。看到这些日军残忍的暴行,我义愤填膺,曾经在心里默默发誓:终有一天,要为死难同胞和受迫害的人报仇雪恨。

对日军的暴行,真是一个字:恨。真是恨!我们讲这是民族恨,国家恨,还有家族恨。我的表弟,叫徐万兴,他有个儿子,就是在日本轰炸的时候,死了。日军飞机轰炸南京城,从1937年8月15日到1937年11月15日,九十天里,轰炸了一百多次,死了五百多人。日本飞机每丢一粒炸弹下来,只要是落到居民区,总是房倒屋塌,血肉横飞的景象。

所以我要报这个仇,就是给中国人报仇。为什么要下毒呢?下毒就是为了替中国人争口气。

日军在南京进行了两个月的大屠杀之后,日本大使馆的官员又从日本国回到南京日本总领事馆办公。我和我哥哥詹长炳又继续在日本领事馆当仆人为他们服务。

曾经打过我耳光子的日本官佐吉野,回到日本领事馆见到我时,指着我的鼻子得意地笑着说,你们现在是真正的亡国奴了。我听到这话后,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心里早已翻江倒海。我在这个时候是不会跟吉野争论的,所有的怒火我都能忍下来,我时刻记着自己的任务。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什么叫忍辱负重,这就是忍辱负重。对日本侵略者的恨,深深的埋在心底,为今后复仇暗地里创造条件。

1939年6月初的一天早上,我在日本领事馆“公馆”内打扫卫生,在船三书记官的房间里,看到一封日文信件,就抄录下来。

后经翻译才知道是:6月9日,日本外务省次官清水及三重等随行要员,来南京视察日方工作。日本总领事堀公一决定于6月10日晚,举行大型宴会,招待清水次长及其随行人员。堀公一还决定邀请侵华日军华中派遣军司令部首脑及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系抗战初期在南京成立的汉奸傀儡政权。1937年12月,日军占领南伪维新政府行政院院长梁鸿志(前左)与华北汉奸首领王克敏(前右)在南京的集会上。

京后,指使汉奸梁鸿志组织“治安维持会”。1938年3月取消维持会,在南京成立了“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管辖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的沦陷区和南京、上海两个特别市。1940年3月,汪伪政权成立后,维新政府宣告解散,并入汪伪政权。——编者注)汉奸要员。

我及时把这一重要情报向特务组织联系人卜玉琳做了汇报,在我送出的情报中,还详细的列出了参加酒会人员名单。名单中,囊括了当时驻南京日本华中派遣军的首脑以及伪政府的骨干分子,包括梁鸿志。军统局(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的简称。国民党的特务情报组织——编者注)得知这一消息后,决定制造一起大事件,想通过药酒把他们全部毒死,来烘托抗日的气氛、反日寇的气氛,激发群众的抗日热情,同时也给汉奸走狗一个沉重的打击。6月6日晚10时,军统局南京区区长钱新民决定,在丹凤街二十二号军统局特警科外事股股长潘崇声家召开秘密会议。研究策划“毒酒案”行动计划。

我哥哥去参加了会,会上当即成立了行动小组,由军统局南京区副区长尚振武负责筹划领导。政治助理书记卜玉琳负责与我们兄弟俩联系。情报助理书记刘玉卿、李再生负责我们全家的撤退事宜。会计主任安少如负责选定毒药。我负责在酒席上投毒。

为了保证投毒行动的成功,会议决定让我投毒后,也喝上毒酒,与日军、汉奸同归于尽。这样子日本人就不会再有什么大的动作,这个案子好像就到此结束了。我哥哥把上面的精神向我传达了。

我接受了最关键的任务——酒中投毒。但是,我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当时我跟我哥哥这样讲,一要保证毒药的药效:毒性如何?能否毒死人?如果毒不死人,把我赔进去也是白搭。二是,完成任务后,尽量安全撤离。我还年轻,我不是不愿意死,但上有父母下有妻儿,我不能去死,我说我活着也是保存力量嘛,也是一个抗日力量嘛,还可以继续杀敌,继续为国家工作。

结果我的哥哥把我的意见又向上级反映,军统局后来认为还是言之有理,就同意了:“你可以不死,但是事情必须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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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川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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