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探秦陵后积怨
省考古所缺经费与秦俑馆合作勘探,秦俑馆借铜鼎展览,考古所索要未果,两家成隙
在1988年省文物局对省考古所的工作调整之后,失去秦俑“发掘权”的“秦陵考古队”,将勘探范围集中在秦陵主陵部分。
但是从1988年到1994年,秦陵考古队的勘探发掘进展并不顺利。
省考古所内部人士说,这跟当时所领导不重视有关。领导的兴趣不在秦陵,工作不会向这边倾斜。考古队有钱了就干点,没钱就停。
1998年出现转机。国家兴起西部大开发计划,陕西省提出打造周秦汉唐文化基地的概念。
“在此机遇下,陕西省考古所开始大规模勘探秦陵。”段清波说。
那年,段清波担任秦陵考古队队长。
由于缺少经费,他去找秦俑馆合作,提出由秦俑馆承担发掘的全部费用,双方共同组建考古队,发掘秦陵陪葬坑。
秦俑馆内部人士说,1998年以后,秦俑馆二号坑全面发掘停止,他们正好将兴趣转移到秦陵这边。
秦俑馆于1994年对二号坑进行发掘,但发掘出的彩俑遇到空气后,彩绘开始翘边剥落。当时负责发掘的秦俑馆前副馆长张仲立说,“主要是考虑彩绘保护问题,他们把发掘停下了。”
在秦俑馆与秦陵考古队合作的几年内,他们勘探发掘了秦陵的“石铠甲坑”、“百戏俑坑”、“水禽坑”等20多座陪葬坑。
在百戏俑坑的试掘过程中发现举世瞩目的秦陵大铜鼎,结束了秦代没有铜鼎出土的历史。
但是重要文物出土后,两家合作单位开始为文物归属权和考古发表权发生争执。
1999年,秦俑馆将秦大铜鼎借走展览,一直没有归还。
为此,考古所提出要求,铜鼎放在博物馆展出,博物馆应将门票收入分给考古所做提成。秦俑馆没有答应。
双方由此出现裂痕,合作不再顺畅。
发掘报告迟交疑云
省考古所一人士透露,确有很多发掘报告未按规定交付,致使秦俑馆受无新展品之困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秦俑馆受到没有新展品的困扰。秦俑馆一名内部人士说,这也是当时考虑与考古所合作发掘的一个原因。因为那样发掘的文物能顺利移交展览。
《国家文物保护条例》这样规定:考古发掘单位应当在完成结项报告后的3年内向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考古发掘报告。提交发掘报告后6个月内移交文物。
秦俑馆一位工作人员说,但考古所很多发掘项目都没上交发掘报告,更别说移交文物了。
考古所一名内部人士透露,考古所至今确实有很多项目没有出发掘报告。
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陕西省文管会先后组织三个大型考古项目的发掘:兵马俑坑、周源遗址、秦公一号大墓,后半坡博物馆和临潼文化馆又合作发掘姜寨遗址。
30多年过去了,除了《兵马俑一号坑发掘报告》、《姜寨发掘报告》外,另外两个报告至今还在编写中。
按照《文物法》规定,若发掘单位没按时出发掘报告,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并不再另外审批其他发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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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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