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裕1958年蒙冤之谜
2007年12月16日 10:16青岛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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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8月,陈赓与粟裕(右)

彭任国防部长后,为了体现国防部的领导,许多原来由中央军委和总部颁发的命令、指示,都要求改由国防部署名。而哪些要以国防部的名义发布,哪些不用,又没有明确的规定。于是,总参为中央军委起草的和总参本身下发的命令、文电,就常因署名问题而受到指责。鉴于这种情况,粟裕要求明确国防部与总参谋部的职责,以便今后在日常工作中有所遵循。1955年3月16日,中央军委接受了粟裕的意见,责成总参起草国防部与总参职责条例。但总参一连五易其稿,均未能获得通过。而且,彭德怀每审一次稿子,都要把粟裕痛骂一顿,使得粟裕不知所措。

即便平时,粟裕在上报文件写上了“彭副主席并转呈中央、主席”,彭就说:“我不是你的通讯员!”如果不写而直接上报,彭又说:“怎么,又想越级告状?!”

所谓的“里通外国”

粟裕的第二大罪状就是1957年11月,粟裕作为彭德怀率领的中国军事代表团的成员,根据原定的日程对口拜会了苏军总参谋长。粟裕从借鉴苏军经验的角度,向苏军总参谋长索科洛夫斯基提出,请对方提供一份苏军“关于国防部和总参谋部工作职责的书面材料”,以便参考。这件极其正常的事,却被军委扩大会组织者认为粟裕是“告洋状”。后上升为“里通外国”。

粟裕面对种种不实之词,也想解释几句。然而,越解释会场的火药味越浓,一位军委领导甚至说:“作为总参谋长来讲,有了严重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就不是做小偷,而是要做大盗,大盗盗国!”

粟裕   蒙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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