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之子傅洋:一个没有出过庭的律师(组图)
2007年12月05日 11:30文摘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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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洋

1967年11月的一天,一个通知下来,傅洋和姐姐傅彦被赶出了位于台基厂的家。一辆小平板车载着两卷单簿的行李和孤零零的姐弟俩踽踽行走着,目的地是大约一公里外的苏州胡同北京市委宿舍的两间小平房。傅洋说:“那个晚上,空空荡荡的小平房里只有两块用板凳垫起的木板。我和姐姐因为不会烧炉子双双煤气中毒。睡到半夜我去上厕所,一下摔倒在门口。姐姐闻声爬起将我弄醒,却一下子晕倒。我当时忍着剧烈的头痛将姐姐连拖带抱地弄到马路对面的同仁医院。虽然只有短短的几百米,却好像费尽了毕生的力气。”

从这时到傅洋下乡插队,大概有一年的时间。此时当兵的大哥傅锐被软禁,姐姐傅彦不久即去河南农场,弟弟傅亮被抓到北京市少年管教所,他惟一的精神支柱就是父亲曾经对他的谆谆教诲。

“我们这一代人对‘文革’期间法制的‘礼崩乐坏'有着深刻的感受,因此我一直存着为中国法制贡献一份心力的愿望。1979年父亲恢复工作后,我和父亲回到北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重建中国法制的工作。”

1979年3月,傅洋成为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即后来的法工委)最初的工作人员之一,在此工作了整整9年。令他最难忘的是《矿产资源法》的立法历程。几年时间里,傅洋和同事们到黑龙江、山西和云南等地亲身感受了矿工的困苦。他还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当时国外先进矿山的死亡率一般是以百万吨分之几为单位的,而当时中国的采矿死亡率却是万吨分之几,是人家的一百倍。傅洋由此真正感到了矿产资源立法任务的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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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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