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彭真携妻儿去山西侯马看望母亲
彭真和孙儿在北戴河海滨
父亲多次对我说:搞案子一定要重事实、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他不说,你就逼,你逼他就供,他供你就信。这就是“逼、供、信”。历史上搞错案,很多都是这个原因。
父亲在谈离婚的法定条件时,曾提到:婚姻能不能继续的基础,只能是看感情。我在延安当组织部长,那时离婚要找组织部。来打离婚的人,如果还有感情,劝一劝就和好了。真没感情,你怎么劝都不成。
父亲生于1902年,卒于1997年,近于与世纪同龄。在步入新世纪之时,写下这篇短文,也算是寄托了我对父亲的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