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刑事化,特遣专队狙击围标
作者:钟贤
宏福苑改革措施尘埃落成,除了改组政治架构,重点就是打围标。
有廉政公署朋友透露,改组执法编制,民事和刑事「双鬼拍门」,配以律政司修订三大打贪打黑条例,目的就是完善打击围标的执法工具,打通廉政公署、警方和竞委会的情报网络,以「Hybrid」式的跨部门专案精英狙击围标老狐狸。

警方、廉署和竞委会三剑合璧,全力杜绝围标。
围标刑事化 严惩老狐狸
政府提出修例前,围标行为普遍以《竞争条例》下的民事诉讼处理,不但无法判囚,罚则亦仅为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三,加上围标集团行事诡秘,一般的民事调查,根本难以掌握犯罪情况。
若循《防止贿赂条例》的贪污罪行作出检控,要围标涉及贿赂屋苑大厦的管理处职员或业主立案法团成员,最高刑罚则为7年判囚及罚款50万港元,但讲真要有「行贿」这个配菜才可以锁定围标的老狐狸;修例之前,「围标」这个主菜,碍于历史遗留下的问题,一直未有刑事法例可以直接打击。
但今天,香港做到了。
律政司司长重点提出,将围标定为严重刑事罪行,违法围标者最高可判囚10年,罚款1000万港元;刑事化后,围标罪行更会被纳入专门打黑的《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俗称OSCO)之内。
围标集团深谙法律漏洞,修例堵截法律漏洞,而纳入OSCO后,执法部门配备传召问话、提交资料令、冻结资产和没收犯罪得益这4把利剑,更以打黑手段对付游走灰色地带的围标集团;计及冻结资产和没收犯罪得益,真正的罚款,又岂止于1000万港元?
扩阔情报网 罪犯无所遁形
此外,针对围标行为隐秘,修例后,执法部门可针对围标行使《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ICSO)。简单而言,可以针对目标人物的电话通话进行「勾线」。
有份参与修例研究的朋友指出,以往法例局限对围标只能作民事诉讼,执法部门难以善用科技和调查工具进行侦查,修例正正为追查围标的案队精英,打通经络,为打击围标行动打下一支强心针。
保安局局长宣布成立由廉政公署、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和竞委会组成的打击围标特遣队,显然就是要善用手上的情报网,破天荒汇集三方情报,去侦破围标集团,加上有打黑专组O记加入,定必锁定黑势力。
成立特遣队前,过去各部门或碍于部门互相竞争之故,难有全面打击围标的法宝;如今面对宏福苑大火,悲剧叠加民情,各大部门打破部门藩篱,统整情报网蓄势待发。
修例后反围标第一滴血,指日可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