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7个月男子要求返还彩礼 女方:洗衣做饭数月还要赔钱

【同居7个月未婚夫退婚要求返还彩礼,女方:洗衣做饭数月,到头来还要赔钱】贵州黔东南的唐女士和吴先生经人介绍认识3个月后订婚,后一同到上海打工。同居期间出现矛盾男方要退婚,并起诉退还彩礼,一审判决唐女士退还5.6万。唐女士提起上诉: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衣食住行都在使用彩礼,花了3.8万余元。她并未悔婚,是男方不愿意,她说: “若依据一审判決,她洗衣做饭7个月,到头来还要赔上5万余元”。目前,二审改判唐女士返还吴先生彩礼3.4万元。

同居7个月男子要求返还彩礼 女方:洗衣做饭数月还要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