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4男女被控暴动罪成立 分别判处监禁51至5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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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4男女被控暴动罪成立 分别判处监禁51至56个月

【环球网报道 记者赵友平】香港“东网”消息,前年10月1日香港多区出现暴力示威,其中荃湾有逾百人聚集堵路纵火。事后4名男女被拘捕,被指参与暴动罪,其中一名男清洁工涉嫌把物件扔向火堆而被加控纵火罪。4人早前在香港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法官今天(5日)分别判处4人监禁51个月至56个月。

报道称,本案被告依次为陈珩(男、39岁)、陈金国(男、20岁)、李振文(男、26岁)、冯清华(男、22岁)及郭小琴(女、23岁),除陈珩及李振文分别报称清洁工及程序员外,其余均为学生。冯清华早前因没有依时到庭,已被法庭颁下拘捕令通缉。余下4名被告被控一项暴动罪,他们被控于2019年10月1日在荃湾海坝街一带参与暴动;而陈珩又被控一项纵火罪,他被控于当日用火试图损坏他人财产。法官今天判陈珩入狱56个月,陈金国与李振文入狱51个月,郭小琴则被判入狱5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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