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海外政客要求释放黎智英,香港律政司:感到惊讶】在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9人,前年8月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16号分别被判监8到18个月。就海外政客关于判刑所作出的评论,香港律政司发声明指,对于有人公开要求立即释放已认罪或经审讯定罪、承认所犯过失的被告,感到惊讶。
香港律政司在声明指,政府已多次指出,法院的职责,是在被告人认罪或经审讯定罪后,因应案情和犯人的情况,应用相关的原则,判处公正而合适的刑罚。任何一方如对法院判处的刑罚不满,应以上诉或复核的形式寻求纠正。
香港律政司表示,对于有人公开要求立即释放已认罪或经审讯定罪、承认所犯过失的被告,感到惊讶。这些要求荒诞无稽,明目张胆违反国际法及不干预的基本原则。法庭独立及适当地进行审判受《基本法》保障,对法庭的判刑作出毫无事实基础的攻击,完全不尊重法治。任何行为如有确实风险会对法庭程序构成干扰,削弱公众对妥善执行司法工作的信心,可能构成藐视法庭。
香港律政司又提醒社会各界,按回避待决案件的法律原则,任何人都不应肆意评论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的案件。凤凰卫视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