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潇湘散人,深圳卫视直新闻主笔
香港修例风波期间,“港独”黑暴分子在全港各区疯狂打砸烧,以凶残的手段对反暴力的市民施以私刑,把香港推向黑暗深渊。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4月8日表示,根据保安局资料,自2019年6月9日至2021年2月28日,警方在修例风波中拘捕10242人,其中2521人已经或正在进行司法程序,约720人被控暴动罪,其余人被控非法集结、纵火、侮辱国旗等罪行。
但我们也看到,相关司法程序一拖再拖,由提堂到排期审讯往往一年半载,审讯不断延期,甚至有一些法官多次轻判黑暴,引发公众强烈不满。2020年是审判黑暴的第一波高峰,根据香港《文汇报》去年底梳理出的18宗较具代表性的判刑案例,一般是坐牢几个月至几年不等,其中受刑最重的暴徒要也不过是坐牢4年,并不能很好地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不过,本月23日即将宣判的一位“港独”黑暴分子,有极大可能要坐牢18年,他就是“港独”组织“香港民族阵线”前骨干成员卢溢燊。
卢溢燊
私藏炸药,卢溢燊量刑或向“贼王”叶继欢看齐
据港媒4月10日报道,“港独”组织“香港民族阵线”前骨干成员卢溢燊,在2019年7月被警方揭发租用荃湾工厦单位藏有共重约一公斤、可制作烈性炸药“三过氧化三丙酮”(TATP)的原材料。
卢溢燊9日在高院确认就“存有炸药意图损害生命或财产罪”认罪,控方建议法官参考“贼王”叶继欢(香港恶名昭彰的罪犯,怀疑与张子强合谋绑架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管有两公斤TNT炸药判监18年的案例判刑。法官决定再向警方爆炸品处理组索取报告,了解涉案爆炸品的危险程度,下令卢继续还押至4月23日判刑。
现年29岁的卢溢燊绰号“阿汤”,过往曾在建筑公司任职,参与“港独”活动多年。主张“香港独立”的激进组织“香港民族阵线”在2015年成立后,卢溢燊成为骨干成员,更是幕后“话事人”之一。据悉他行事隐秘,每次公开场合都刻意隐身幕后,而且性格乖僻,鲜与人交往,只有“独圈”聚会才逢请必到。
2019年7月19日,警方进入卢溢燊住所,搜出10枚汽油弹、金属弹弓,更发现共重约一公斤的白色粉末及双氧水等材料,鉴证专家确定是制造TATP炸药的原材料,为首宗涉及修例风波的爆炸品案。
TATP被称为“撒旦之母”,这个绰号的来由是:虽然其单位爆炸力相当于TNT的约80%,但这种物质更难处理,一次震动或敲击就足以将其引爆。因此,一旦这种化学品在无防护的实验室中被意外合成出来,人员必须紧急撤离。TATP在大众传媒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因为它容易获得且常被用于制造简易爆炸装置(IEDs)。2005年7月7日的伦敦恐怖袭击案就与TATP有关。
警方另在上述单位搜出宣扬“香港民族阵线”的宣传小册子,又在卢溢燊的住所搜获《反恐逃生密技100招》等书,并有单张写着“香港独立,分裂国家,颠覆国家”。而在卢的手机中,警方发现有档案介绍爆炸品的物质及制作程序,声称专供恐怖分子使用。
裁判官非“黄官”,几无轻判可能
虽然证据确凿,但过往的一些判例或许会让大家担心,卢溢燊案是否仍有可能轻判?笔者检索相关信息后认为,几无可能。
首先,法官陈庆伟并非“黄官”(为黑暴撑腰的法官),无轻判的动机。此前有应届DSE考生去年初在旺角用砖头袭击警员,他早前认袭警罪被判接受感化令一年,但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提出刑期复核。上诉庭法官陈庆伟指出砖头的边缘颇为锐利,指原审裁判官原则性犯错,判刑不足。
其次,本案目前的争议点只在于TATP与TNT炸药的威力对比。控方9日指出,相比叶继欢管有另一款TNT炸药判监18年的案件,卢溢燊管有的TATP较“新兴”,但性质更不稳定、更加危险。辩方认为TATP的威力无法与TNT模拟,并呈上科学期刊的文章,表示TATP的威力仅TNT的七成。
法官陈庆伟认为要先了解TATP的危险性,于是要求控方呈交相关专家报告,押后至本月23日才判刑。那么号称“撒旦之母”的TATP威力究竟如何?据报道,香港警方炸弹处理主任李展超曾表示,只需要1克的TATP,已可炸断成人的手指;2至3克即可炸断成人的手或脚;而1公斤的TATP更可以轻易粉碎一辆汽车或一座房屋。
虽有报道指TATP的威力不如TNT,但即便如此,辨方也同意案情严重,认为若以12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较适合。也就是说,即便最终宣判结果不是18年,也不会低于12年,这就具备相当的警示意义了。
重判卢溢燊或抑制香港本土恐怖主义复燃
修例风波以来,除了卢溢燊案,香港还爆发了多宗爆炸品案。
例如2019年12月9日,警方在湾仔华仁书院斜坡检获两个手机遥控炸弹及10公斤烈性炸药,证实有完整引爆装置。2020年1月16日,警方在上水吴屋村捣破制弹“实验室”,搜出约100克自制的DNT炸药,先后拘捕4人。2020年3月8日,警方突击搜查全港22个目标单位拘捕17人,并在大角咀必发道一商厦三个单位检获三个半制成的土制遥控炸弹及逾2.6吨制造爆炸品原料。
2021年2月9日,警方再次及时捣破一宗严重爆炸品案,在粉岭搜获逾20公斤爆炸品原材料,并于11日在粉岭裁判法院以涉嫌管有爆炸品罪及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分别起诉两名涉案人士。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认为,本土恐怖主义再次响起警号,黑暴的威胁阴霾不散,巿民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保持高度警觉。
就在本月10日,香港警方在柴湾及筲箕湾拘捕6人,他们涉嫌管有炸药、危险药物及藏有工具可作吸食毒品用途。港岛总区重案组高级督察唐为国说,虽然社会气氛大致回复平静,但不排除有人藏有危险品作不法用途。被问到今次案件是否与社会事件有关,唐为国说,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任何可能性。
需要指出的是,卢溢燊案是首宗涉及修例风波的爆炸品案,而香港施行普通法,会反复参考判决先例,因而该案的宣判结果对于后续审讯的爆炸品案极具参考价值。从这个角度来说,重判卢溢燊的意义一是加大后续审讯的爆炸案重判的可能,二是以儆效尤,抑制香港本土恐怖主义死灰复燃,意义不可谓不重大。
此时此刻,不禁想起已在狱中的前公民党党魁、前立法会议员杨岳桥那句教唆年轻人的名言:“留案底的人生更精彩”。短短10来天后,卢溢燊案就将宣判。12年?18年?反正他的人生会足够“精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