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公布香港电台管治及管理检讨报告:编辑管理制度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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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公布香港电台管治及管理检讨报告:编辑管理制度存在缺失

【环球网报道】据香港“星岛网”“东网”等港媒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2月19日)公布香港电台(简称港台)的管治及管理检讨报告,报告批评港台的编辑管理制度存在缺失,问责意识薄弱,另缺乏整体人力资源策略。

“东网”报道称,邱腾华提到,港台在过去两个年度内7度被裁定投诉成立,被通讯局发出1个严重警告、3个警告及2个强烈劝喻。他直斥港台多次违反条文,引发公众关注,事态十分严重,并需要正视。有鉴于此,他认为需要深入探讨包括港台的编辑管理及投诉机制、服务衡量评估、人员管理、物料供应采购等问题。他又称,港台作为政府部门具备管制及问责制度,希望全面检视、及时跟进和落实。

“星岛网”称,邱腾华强调,港台虽有编辑自主,但也有公共广播责任,不能单以传媒自居,需通过准确持平的新闻报道及节目,去培养市民的公民及国民身份认同感。他表示检讨港台表现方面,编辑管理为最核心问题。

在编辑管理方面,检讨报告认为港台编辑管理制度存缺失,无清楚界定及记录编辑流程和决定,也无清楚划分各级编辑人员的权责,编辑决定主要由个别人员按个人判断作出,总编辑及高层管理人员角色被动,形容问责意识薄弱。

报告称,港台缺乏整体人力资源策略,严重依赖全职及兼职合约员工和第二类服务提供者(俗称“Cat II”)。当中部分合约雇员管理下放至制作单位,欠缺部门机构层面的监管。

报告提到,“Cat II”并非港台员工或雇员,由前立法局财务委员会核准的5个类别(临时艺人、唱片骑师、编剧、撰稿员及资料搜集员),泛滥到现时的76个工种,工作类别却与节目主任职系人员重叠,报告形容审批合约、利益申报、行为操守、监察表现等行政管理松散。

在港台处理投诉机制方面,报告称欠缺透明度,不能确保公众投诉得到妥善、客观及公平处理,调查及跟进记录不全。在界定投诉是否为“节目相关”时,过于空泛和宽松,不能分辨个案是否涉及编辑方针标准,如节目是否准确持平等,而不论性质是否严重,投诉会由被投诉节目的制作人员或单位处理,存在角色冲突。报告还指出调查及跟进记录不全,无机制确保有严格遵守上报的要求,也无向港台管理层以至商经局和顾问委员会作充分汇报。

在物料供应及采购方面,专责小组表示港台过分依赖以报价方式而不作公开招标,采购规划不周。报告又指出,港台未能善用资讯及通讯科技的潜力去提高表现。

此外,“东网”称,港台顾问委员会主席林大辉认为,检讨报告中的内容与顾委会的工作息息相关,也一针见血点出问题所在,反映港台向顾问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敷衍,并表示顾问委员会会尽快召开会议讨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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