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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立在港国安机构、会否影响香港金融中心地位?梁爱诗答凤凰记者问

2020-05-28 20:10:05
来源:凤凰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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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称“诗姐”的梁爱诗,是香港特区首任律政司司长,也是香港历史上第一位华人律政司长,有香港法律界“大家姐”的称号。香港回归后经历了五次人大释法,梁爱诗几乎每次都站在最前线为释法护航。

全国人大通过“香港国安法”决定草案,“诗姐”接受凤凰卫视黄芷渊独家专访,并强调,“香港国安法”只针对极少数人,目的是为香港长治久安堵塞国安漏洞。

“如果因国家安全受危害而引发战争,对香港的损害会更大。”

黄芷渊:全国人大通过香港国安法决定草案,意味着香港国安法即将进入立法程序,您有什麽解读?

梁爱诗:中央在此时推出香港国安法,是因为看到了香港的实际情况。2019年修例风波发生后,很多反中乱港的人鼓吹港独、要公投自决,而且还有行动,破坏公共财物、打伤人,甚至有人被打死。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央认为有迫切需要立法,而且从这些活动中可见,外国势力有参与渗透在香港的社会活动中。所以如果现在我们不马上采取措施,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及执法制度,国家安全会受到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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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芷渊:香港回归23年仍未就维护国家安全法律进行本地立法,是否中央认为,短期内香港都未必能就《基本法》23条立法,所以要直接推出香港国安法?

梁爱诗:确实如你所说,近期不可能由香港特区政府自行就《基本法》23条进行立法。香港立法会会期只剩下不到两个月了,为了不让这个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继续存在,让有些人趁机危害国家安全,中央认为,必须要在全国人大作出这个决定。

我觉得这次是中央政府经过深思熟虑的。他们并不是直接推出香港国安法,通过后就在香港实施,而是分开两个阶段:第一步先作出这个决定,将一些大原则说清楚,让大家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然后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因为这个过程不必经香港立法会审议,所以届时就可以公布,这是一条可以在香港直接实施的法律。但这个过程需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草拟。

黄芷渊:香港国安法可如何堵塞国安法律漏洞?

梁爱诗:说到法律漏洞,《基本法》23条提到“七宗罪”,其实并不是完全没有法律规管。譬如“叛国”、“煽动暴乱”、“泄漏国家机密”等,香港是有法律的,但有些内容是过时的,需要完善。这不等于完全没有法律,只是不够完善,我们希望做得更好而已。

但香港国安法提出的几点内容,现有法律是有空白的。例如关于禁止“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进行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行动,这方面没有清晰法律条文,所以全国人大通过香港国安法决定草案,稍后正式立法后,最低限度我们有法可依,可以填补这方面的法律漏洞。

黄芷渊:草案提出就“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四项行为活动进行立法,是否中央认为,目前这四项内容对国家安全带来最大威胁和风险?

梁爱诗:关於“分裂国家”及“颠覆国家政权”,普通法是没有相关罪行的,而我们法律也没有清晰规定,所以有必要立法禁止这些行为。

“组织实施反恐活动”方面,我们有《反恐活动条例》,但因为有些灰色地带,有些人认为那只是针对国际恐怖活动,而与本地恐怖活动无关,所以有需要清晰作出规定。

同样地,针对“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的行动,我们必须要有法可依,所以必须涵盖在香港国安法中。

黄芷渊:香港国安法草案中提到,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可根据需要在港设立机构,您认为中央会以什么形式在港设立国安机构?如何释除不会破坏“一国两制”的疑虑?

梁爱诗:首先做这个决定时,全国人大很清楚表示,坚持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所以中央是不会因为香港国安法放弃“一国两制”原则,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在香港设立一个机关,执行香港自己不能执行的任务,这是不会破坏“一国两制”的,只会令“一国两制”更顺利实践。而且涉及国家安全的事务是很专业的,所以我觉得应该由内地执法机关与香港执法机关,例如保安局等等一起商议,如何做、哪些是可以由香港自己做、哪些是需要内地来处理、两地如何配合等,这些完全需要沟通,因此,中央相关机关有需要在香港设立这个机构或机制。

我们还不知道未来会以什麽形式进行,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已经把大原则说得很清楚了,大家不应该担心,不会因为内地在港设立机关,“一国两制”就会被破坏。

黄芷渊:此重任能否交由香港警察或保安局等香港执法部门处理?

梁爱诗:香港警察是负责我们维持香港治安,但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香港警察是不那么熟悉的,所以才需要由懂得做相关工作的内地执法机关处理。

等于我们防务方面是由驻军负责的,解放军有驻港部队,同样地,国家安全机构未来在香港设立相关机构,我觉得也是很正当的事。大家试看看,有没有因为解放军驻港部队进驻香港23年,我们的“一国两制”受到破坏?这是不会的。

黄芷渊:香港特区政府曾提出要就《基本法》23条立法时,但当时引起香港社会很大争议;如今修例风波持续一年仍未平息,此时推出香港国安法,会否担心引起社会更大异议或负面影响?

梁爱诗:无论争议或反对声音有多大,这都是必须做的。反对声音的损害大,还是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的损害大?只能两者取其轻。

正如我刚刚所说,《基本法》23条在法律上不是完全空白的,所以我们仍然是有法可依。社会上有一些误解,有人以为,《基本法》23条全部内容都是为履行国家安全的任务,其实并不是的,国家安全是中央管的事。

另外,《基本法》在订立之时,大家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的理解,只是禁止叛国、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煽动暴乱、泄漏国家机密等,这些是很传统的内容。但这30年,全世界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香港也有很大的变化,所以中央有权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指令香港或为香港立法。

当然,当年中央认为,香港可以自行就《基本法》23条进行本地立法,那是中央当时对香港的很大信任。但到现在,香港回归已经23年,香港仍未能本地立法,而且看情况还有需要长期搁置的危机,所以现在必须最迫切地先立香港国安法。这不等于通过了香港国安法甚至《基本法》23条立法后,以后这些法例都不需要再修正改变,不是这样的。宪法54条及《国家安全法》都提到一个重要的原则:香港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

但如何才算维护国家安全?我相信这方面香港的经验是不多的,以前这些问题都是英国政府处理的,所以现在才有必要立法和进行讨论。

黄芷渊:与世界各地相比,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例规定如何不足?

梁爱诗:香港一直以来存在国家安全法律漏洞。每个国家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和机制,美国的《国家安全法》也在上世纪40年代通过,而且还有超过20条法律支撑。

每一个政府都要保护它的政权,所以这件事是应该支持的。至於机制执行细节,我们要看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后的相关内容。但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就是香港国安法在执行的过程中,是不会损害香港居民的权利与自由。

黄芷渊:有人担心,香港国安法立法后,可能影响香港单独关税区及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甚至影响海外投资者来港投资的信心,您认为应如何释疑?

梁爱诗:所以我们必须向国际社群及香港居民好好解释,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你说会不会影响金融或经济活动?或多或少一定会有,你看那天全国人大公布将审议香港国安法草案议案时,股市就跌了一千多点。但是如果香港没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国家安全得不到保障时,这个损害是不是更大呢?

投资者选择到一个地方投资时,很重要一点就是看这个地方是否安全及稳定,如果没有一个安全和稳定的环境,就算你不立法他们都会走。大家看看自从去年6月发生修例风波后,对我们香港社会的影响有多大,对我们的经济影响有多大?就算没有新冠肺炎疫情,很多人都失业,经济上受到严重打击,如果我们不解决这些问题,香港是没有前途的。

如果因国家安全受危害而引发战争,对香港的损害会更大。所以,我们必须尽快解决国家安全的问题,然後才有条件吸引外资来港投资,才能进一步谈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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