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被正式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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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被正式撤回

香港立法会周三召开会议,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会上动议恢复二读辩论《逃犯条例》修订,以宣布撤回修例。

下午3点,李家超在立法会表示,特区政府在2月咨询保安事务委员会后提交《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建议修改逃犯条例,草案于4月3日首读,在5月27日于立法会预告在6月12日恢复二读,因公众意见分岐和出现矛盾,他于6月15日去信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收回恢复二读预告,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及后已多次表明停止修例工作,但为了更清晰明确表达条例立场,正式引用《议事规则》64(2)正式撤回条例草案。

立法会原本上周三在《施政报告》发表后,由保安局动议撤回《逃犯条例》修订法案,但由于“泛民”阻挠林郑月娥宣读《施政报告》,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宣布休会,撤回修例因此延迟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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