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区若爆发H1N1大流行 企业可集中休假
2009年06月16日 09:12南方日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本报讯 (记者/向雨航)日前,世界卫生组织把甲型H1N1流感的警戒级别升至第六级,这意味着甲流疫情已经发展为流感大流行。昨日,深圳市卫生局发布了《深圳市卫生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现阶段工作方案》和《深圳市甲型H1N1流感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根据流感大流行工作方案和社区疫情防控指引,深圳成立以市卫生局江捍平为组长的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继续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方针,在扩大流感监测覆盖范围、提高监测能力和检测敏感度的同时,提高对重症病例的救治能力。

更重要的是,这一时期,深圳将重点做好社区应对流感大流行疫情防控,社区暴发疫情时,将对疫点实行隔离管制措施;发生社区流行时,将采取减少或限制人员流动的措施,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可集中休假14天或轮休。

若社区暴发企事业单位将启动晨检

根据《工作指引》,若甲流疫情出现社区暴发,深圳将采取以社区“围堵”、及时隔离传染源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尽可能阻止疫情蔓延。

医疗机构方面,在继续坚持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的同时,要以聚集性病例、重症住院病例和暴发事件的报告为主。同时,医疗机构将启用红外体温监测,加强预检分诊,为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病人提供一次性口罩等防护用品,对门急诊开展发热病人筛查工作。并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密切接触者及高危人群预防服药和疫苗应急接种的工作方案并实施。

医疗卫生机构还将开展社区及周边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病原学筛查工作。开展学校、托幼机构症状监测和缺勤监测,加强对养老院等重点人群管理和流感样病例监测。

在社区防控上,将对疫点实行隔离管制措施。限制社区公众聚集性活动,减少社交、旅游等活动。

根据《工作指引》,对有家庭隔离条件的对象,将按照规范进行家庭隔离。对居无定所或无家庭隔离条件的对象,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医学观察,每日主动向指定部门健康申报,社区办、医疗机构对其实行随访,提供必要服务。同时,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都主动开展健康监测工作,而社会公共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等单位启动晨检制度。

若社区流行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集中休假或轮休

《工作指引》表示,若甲流疫情出现社区流行,将实行病例分类管理,采取以重症病例救治、限制人员流动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控措施。

医疗卫生机构将对病例实行分类诊治与管理。轻症病例以门诊及居家隔离治疗为主,重症病例和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人群由定点医院收治和隔离,加强ICU病房的装备,做好重症病例救治,并严格控制院内感染。同时,启用后备医院,必要时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并开展预防服药和疫苗应急接种,组织专家组评估确定优先人群及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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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雨航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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