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甲流确诊地区高考生每天测体温
2009年06月03日 13:53羊城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涉及广州深圳佛山江门等地,发热者使用隔离试室;应对措施充分,考生可放心迎考

本报讯 记者王倩、通讯员廖翊华报道:昨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称,已发生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的地区,考场要设立体温检测仪,每天考生进场前开展对考生测量体温工作。广州市招办负责人表示,广州已做好“应对最严峻形势”的预案,但希望将影响范围控制到最小。

“政府对防控甲流的工作是重视的,措施是得力的。”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杨开乔特别指出,“目前甲型确诊病例是极个别的,我们采取的方法是为了保障考试期间考生的身体健康的,所以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惊慌,以正常的心态应考”。

日前,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考、中考期间卫生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制定《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中考期间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指引》。

《通知》要求,6月6日前,各级考试机构要会同当地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一起对考生集中食宿场所、定点考场等考试有关人群聚集地点进行彻底的卫生检验、消毒;各试室要加强通风,考生进入试室后,开窗通风或开排气扇,使用空调的场所应定期通风换气;考场提供流动水,配备快速吸收消毒剂、吸收液或肥皂供考生使用。

考生要避免参加人员密集的社交活动,各考场应实施多形式晨检和考生健康申报制度。考生有发热、咳嗽等感冒症状,以及有与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史的要主动申报,并据此安排考试试室。

已发生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的地区,如广州、深圳、佛山、江门等地,考场要设立体温检测仪,每天考生进场前开展对考生测量体温工作。各考场要设置备用和发热专用隔离试室。考试期间,有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的考生佩戴医用口罩,在发热专用隔离试室进行考试,每个考生的座位要相隔2米以上。经诊断为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考生,应立即报告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在指定治疗的医院里设立试室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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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倩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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