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确诊患者状态良好
2009年05月20日 03:32新快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昨日,专家表示市民出行无需戴口罩。新快报记者王小明/摄

仍有18名密切接触者未找到;广东已拨3400多万元储备防护物资

新快报讯 (记者 陈杨 通讯员 粤卫信)昨日上午,卫生部通报,广东省广州市首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被诊断为确诊病例,成为我国内地第四例输入性确诊病例。随即,广东省卫生厅、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广州市卫生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患者的相关情况,并称广东已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准备了价值3400多万元的防控物资。

75名密切接触者暂无不适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黄飞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昨日上午7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疑似患者发病第3天的咽拭子标本进行检测,显示甲型H1N1流感核酸检测阳性。卫生部专家组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和实验室检测结果,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诊疗方案判定该病例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患者目前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无呼吸困难,5月19日上午体温正常,精神状态良好。”黄飞介绍,该患者密切接触者共93人,截至5月19日11时,已追踪查找到75人,卫生部门已按规定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了医学隔离观察。目前,已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未发现不适症状。

启动Ⅲ级响应按Ⅱ级做准备

黄飞介绍,广东目前已出现人类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并发病,但未发生人传人,因此根据《广东省流感大流行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对应启动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由于目前全球甲型H1N1流感仍在继续蔓延,出现确诊病例的国家也在不断增加,国内也连续出现确诊病例,因此经过专家评估,广东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但会按照Ⅱ级应急响应的标准去准备。”黄飞说。

根据相关规定,Ⅱ级应急响应标准包括,疫情发生地卫生机构应设立并公布疫情报告专用电话,鼓励群众报病,及时进行排查;疫情发生地对外出人员实行交通检疫措施,测量体温,对体温≥38℃者进行医学观察;疫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就实施疫区封锁、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除此以外,黄飞表示,广东省财政已拨出3400多万元用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包括购买价值1000多万元的防护物资,例如口罩、防化服等;还与厂家签约购买20万人份达菲。目前,省级定点指定救治医院也增至1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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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杨   编辑: 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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