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透视伊朗权力迷宫——民粹派与务实派、改革派
2009年06月16日 16:04南风窗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储昭根:透视伊朗权力迷宫

【由于哈梅内伊之前已让拉夫桑贾尼这样的务实派掌握了除最高领袖以外的权力制高点,他有必要在今年的议会选举中再次玩弄平衡术,让内贾德这样的民粹派赢得继续出牌的机会,以防拉夫桑贾尼收编在2005年总统大选和2006年地方议会、专家会议选举中都一败再败的改革派残余人马,实现务实派与改革派的联手,进而在伊朗政治中坐大。 】

3月14日的伊朗议会选举中,强硬派和保守势力的大胜对于总统内贾德今后的政策和2009年6月的连任选举似乎有利。不过,这次选举也扩大了保守派内部的嫌隙,以德黑兰市市长卡利巴夫和前首席核谈判代表拉里贾尼为首的温和保守派在竞选中开足马力对内贾德的经济政策及强硬核外交策略展开批评,成为西方观察家热衷讨论的焦点。

由于资格审查的问题,伊朗的专家会议选举、议会选举乃至总统选举都被西方批评为“牢笼中的民主”,但相对而言,议会选举由于参与角逐者众多,且投入就有回报,所以,改革派即便在选前有大批候选人被取消竞选资格,也没有宣布抵制选举,而是呼吁支持者去投票,以尽量争取到一些席位,作为今后与温和保守派合作牵制内贾德政府的资本。

伊朗改革派今天所处的边缘抗争状态,相比其在哈塔米首届总统任期内的准主流地位,无疑是倒退了许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伊朗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选择性倒向传统保守派的结果。自1989年以来,哈梅内伊先后在拉夫桑贾尼、哈塔米和内贾德这三任总统背后垂帘听政,如今当温和保守派试图与改革派联手可能挑战他的权威时,哈梅内伊自然这时就要再次出手了。

神权至上的权力架构

故事还得从1979年讲起,当年伊朗流亡宗教领袖霍梅尼领导国内什叶派信众推翻腐败而亲美的巴列维国王后,根据自己所著《伊斯兰政府》一书的纲领在国内推行“全盘伊斯兰化”政策。1979年12月,伊朗通过了新制定的伊斯兰宪法,将“宗教法学家治国”确定为立国根基。但霍梅尼本人很清楚,要在自己死后找到一个能折服政坛、一言九鼎的宗教法学家当接班人是不可能的,所以有必要通过修宪确保“法吉赫”(宗教法学家)作为一个整体能够约束强权人物。1989年4月,霍梅尼下令修改宪法,吊诡的是,两个月后霍梅尼即溘然长逝,但当年修订的宪法还是确立了以最高精神领袖为核心的一套权力制衡体系。

具体而言,新宪法在确保最高领袖遥控政局的前提下,作为一种技术性手段引入西方的总统制和三权分立原则,来帮助巩固新生的“伊斯兰民主”。在这一体制下,除了一些直接与领袖有关的事务外,基本的行政职能均由共和国总统承担,并向人民、领袖和伊斯兰议会负责。在司法领域,领袖先任命一位司法院院长,再由他经与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商量之后任命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这3个职位都由宗教法学家出任,任期5年。

然而,在这种权力分立的结构中还夹杂了许多可以主导权力关系的其他因素。比如在立法领域,除了伊斯兰议会外,还有宪法监护委员会(“宪监会”),该机构由最高领袖推选的6名伊斯兰法学家和6名各法律专业的穆斯林法律学家组成,后6名成员由司法院院长向伊斯兰议会推选,并由议会投票选出。宪监会负责批准议会通过的法律,并负责总统、议会选举的资格审查,以及就政府和议会的决议是否违宪进行认定。但如果宪监会与议会就立法问题发生争执,则由最高领袖直接任命的顾问机构“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居中协调。

这样,在这一体制中,最高领袖占有特殊地位。他不只是宗教领袖,也是政治权威,“他不仅掌握着国家事务和政府机构的管理权,而且还承担着引导人们的重任,要监督政府机构和社会执行伊斯兰法规”。依照宪法,领袖是国家最高领导人,内政外交的最后裁定者,也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集大权于一身。总统、议会、司法、宪监会等所有机构均受领袖领导。但领袖也不是不受任何制约,负责选举领袖的“专家会议”有权罢免不称职的领袖。

专家会议由权威宗教法学家组成,成员86人,根据各省市的人口比例选举产生,任期8年(2006年选出的新一届专家会议成员任期10年)。专家会议有权选举、监督最高领袖,在领袖不称职或失去领袖的必要条件时废黜领袖。但领袖也有办法控制专家会议,因为专家会议所有候选人必须通过宗教考试,获得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批准,才有竞选资格。

伊朗这种独具特色的权力架构,在实际运行中有时不免会出现保守派与改革派“共治”的情况,但大权和时间基本是落在任期终身的最高领袖这边。伊朗最高精神领袖独一无二的作用以及伊朗政治结构的复杂性,决定了伊朗政治中伊斯兰和保守的特性,也决定了政府首脑在推行改革和务实政策中的弱势地位,甚至还塑造了伊朗改革渐进与反复的特点。

两任总统的改革尝试

伊朗表面稳固的“教会统治”体制之下,时常酝酿着激烈的内部政治斗争,而其复杂程度往往超过通常人的想象,实际上也对国家的发展与进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1989年6月3日,霍梅尼去逝。随后,专家会议以2/3的多数票,推选50岁的总统哈梅内伊为伊朗最高领袖。当年7月30日,55岁的务实派(又称温和保守派)代表拉夫桑贾尼从哈梅内伊手中接过总统权杖,连任两届,直到1997年。这期间,围绕改革主张的争论和新政治环境的产生,二人逐渐从合作走向竞争,进而导致了保守派的分裂。

哈梅内伊和拉夫桑贾尼在霍梅尼时期分别担任总统和议会发言人,之前同样经历过反对巴列维王朝的斗争,并在革命时期同居一室,同样受到领袖的器重。因此,在霍梅尼去世后初期,他们之间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拉夫桑贾尼帮助哈梅内伊快速接替霍梅尼的领袖位置,哈梅内伊则支持拉夫桑贾尼参选总统,以及同步进行大大强化总统权力的宪政改革。拉夫桑贾尼负责经济重建和外交事务,哈梅内伊则指导一些道义和精神问题,以及伊朗与伊斯兰运动的关系等。因此,尽管当时议会的反对声此起彼伏,拉夫桑贾尼的内阁还是排斥了所有知名的宗教激进分子。拉夫桑贾尼一直主张专家治国,其1989年“重建内阁”的23名成员中只有3名教士,其他大部分都在美、欧的大学获得过较高学位;其1993年的第二届内阁中只有司法部长和情报部长是教士,成员中有8人拥有硕士和博士学位,9人是工程师。两人这种合作一度非常默契,以至于被称为“骑着双人自行车”的政治模式。

<< 上一页12下一页 >>
  0位网友发表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编辑: 周磊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