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袭击多发能否催生国际反恐统一立法
2010年04月07日 11:48法制网——法制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视点关注

编者按

近期,恐怖主义爆炸袭击在世界上频频发生。种种迹象表明,又一轮恐怖主义浪潮已经来袭。

恐怖主义的全球化促使国际反恐合作越来越密切,但越来越严峻的恐怖主义威胁表明,制定打击恐怖主义的综合性反恐国际公约已是势在必行。也许,基于不同国家的不同利益,要通过这样的国际公约,会经历一个艰难的过程,但恐怖主义不除,世界永无宁日,国际社会应该为此付出共同的努力。

4月5日上午8时20分,俄罗斯又一次发生连环爆炸:1名自杀式袭击者在北高加索地区印古什共和国卡拉布拉克市内务局大楼门口引爆汽车,导致3名警察受伤,其中两人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其后不到一小时,内务局附近再次发生汽车炸弹袭击。

这是俄罗斯自3月29日以来的一周内发生的至少是第5轮自杀式恐怖袭击。

不只是俄罗斯,阿富汗、巴基斯坦、泰国都在短短的一周时间内相继发生恐怖性的爆炸事件。接二连三的恐怖袭击震撼着世人的神经,也引起了全世界的警惕:这究竟是巧合还是新一轮恐怖主义浪潮的开始?

多个国家遭遇爆炸袭击

仅仅一周多的时间里,发生在俄罗斯的多起连环爆炸、自杀式爆炸的恐怖袭击事件,从莫斯科蔓延到俄北高加索地区,每一起恐怖袭击都震撼世界,引起了高度关注。

此轮恐怖袭击最早可以追溯到3月29日。当日早高峰时段,两名女性自杀袭击者在40分钟内,先后在莫斯科地铁卢比扬卡站和文化公园站引爆随身携带的爆炸物,导致至少39人死亡。

俄罗斯安全部门已确认,文化公园站袭击者为17岁的贾涅特·阿卜杜拉赫马诺娃,是达吉斯坦共和国一个反政府武装头目的遗孀。

时隔一天,3月31日上午,俄北高加索地区的达吉斯坦共和国基兹利亚尔市发生两起自杀式炸弹袭击事件,导致12人死亡,其中9人为警察,近30人受伤。

4月1日,达吉斯坦境内两起汽车爆炸事件,又造成至少两名当地居民死亡。

4月4日凌晨,达吉斯坦卡亚肯特区发生两起铁轨爆炸事件,导致一货运列车的8节车厢脱轨。调查显示,第二次爆炸是专为袭击赶到现场的侦查人员的。所幸的是,两次爆炸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4月5日,俄罗斯再次发生连环爆炸。

俄罗斯安全部门已公开表示,这一系列爆炸事件与莫斯科地铁爆炸案很可能是同一犯罪团伙所为。根据已掌握的证据认定及相关分析,俄罗斯有关部门及媒体这几天不断表示,这一轮自杀式恐怖袭击浪潮的主谋与车臣地区的反政府武装组织大有关联。而且,车臣武装组织活动范围日渐扩大,波及邻近的达吉斯坦、印古什共和国等地。

据公开资料显示,车臣武装头目多库·乌马罗夫已宣称对莫斯科地铁爆炸袭击负责。

除了俄罗斯之外,多个国家近期也连遭恐怖主义爆炸袭击。

3月31日,阿富汗南部赫尔曼德省一处集市遭袭,13名平民死亡、45人受伤。

4月1日,阿富汗南部查布尔省发生一起路边炸弹袭击事件,致使2名平民死亡、3人受伤。

4月4日,伊拉克首都巴格达曼苏尔区的德国和埃及使馆附近发生爆炸。随后,巴格达伊朗大使馆附近发生爆炸,中国驻伊使馆和新华社巴格达分社受到波及。

当天深夜,泰国首都曼谷发生两起爆炸。

4月5日,巴基斯坦西北边境省下迪尔地区一处政党集会场所遭受自杀式炸弹袭击,导致至少41人死亡,百人受伤。大约一小时后,巴基斯坦白沙瓦美国领事馆附近一处军事检查站遭武装人员袭击,致3人死亡……

一时之间,恐怖袭击的爆炸声在世界上此起彼伏,国际反恐再次被提到世人的议程中。

国际恐怖主义具有“传染性”

“国际恐怖主义袭击目前有不断扩大蔓延的趋势。”外交学院联合国研究中心主任江国青教授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近年来,恐怖主义活动的频频发生,让很多人都深感缺乏安全感。从美国“9·11”到俄罗斯地铁爆炸,恐怖主义的袭击对象越来越平民化,很多无辜的生命在某一个猝不及防的瞬间成为了恐怖袭击的牺牲品。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马成元向记者列举了近年来制定的国际反恐公约———1997年制定《制止恐怖主义爆炸公约》,1999年制定《制止向恐怖主义组织资助公约》,2005年制定《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从这些公约可以看出近年来恐怖主义发展的趋势:以爆炸为主,作案手段高科技化,有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趋势,而且犯罪主体一般都是有组织的团体。”马成元说。

恐怖主义不断蔓延的背后根源究竟是什么?

“这一系列恐怖袭击事件的连续发生,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长期积聚的一次爆发。当然,更重要的还有各国和各有关地区内部的原因,包括历史、政治、宗教等方面的原因。如俄罗斯的车臣问题,就是一个综合性问题。”江国青分析道,总的来说,国际恐怖主义具有某种“传染性”,一个恐怖组织通过发动恐怖袭击取得一定的效应,会对其他恐怖组织造成“鼓舞”,成为效仿对象,所以要对以往发生的恐怖袭击予以研究和加强防范。

能否推动国际反恐公约制定

此轮恐怖袭击在给世界带来震惊的同时,也使很多国家加紧了应对准备。

事实上,自美国“9·11”事件以来,各国就开始重视对恐怖主义的防范与打击。面对花样倍出、持续不断的恐怖主义袭击,国际社会也在不断加强反恐合作。

“在国际反恐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不要把恐怖主义政治化。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恐怖主义都是一种犯罪行为,政治、宗教、意识形态等问题并不能成为恐怖主义的借口。”江国青认为,目前的关键问题是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没有达成共识,一些国家在恐怖主义认定上存在多重标准———发生在本国的就认为是恐怖主义,发生在别国的就认为是政治事件。

据专家介绍,现在很多恐怖主义都是跨国界的,这种基本认识的不统一不利于加强国际反恐合作,不利于有力打击恐怖主义。从某种角度讲,有的国家的一些看法和立场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怂恿了国际恐怖主义的发生。

“国际反恐需要加强合作,推进关于恐怖主义的统一认识,加快有关方面的立法。”江国青认为,“9·11”事件发生以后,在联合国主导下国际反恐公约的制定一度成为各国关注的热点,但因为在有关定义等问题上的分歧,加之恐怖主义袭击在一段时期内似乎不太明显,公约议定又被搁浅。希望这一次新一轮的集中的恐怖袭击,能成为国际反恐公约制定的新的动力和契机。

据介绍,目前国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反恐公约,但是有14个针对单个恐怖主义行为的公约,如有针对劫持飞机的、危害民航安全的、劫持人质的、危害大陆架安全的等等反恐公约。

“要制定一个统一的国际反恐怖主义公约,关键的问题在于对什么是恐怖主义这个问题要达成共识。如果能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国际反恐就会有一个比较统一的法律依据。”江国青说。

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进行司法协作,是应对国际恐怖主义的有效方法。

“目前在国际反恐的司法协作上更有效的可能是双边的协作,即受害国和恐怖主义分子所在国之间的协作。这就要求合作双方排除意识形态和政治等方面的分歧,进行司法方面的协作,缔结相关的条约或协定。”江国青说。

◆延伸

中国有无必要制定反恐怖主义法

俄罗斯连续发生爆炸事件之后,也有人提出,中国应当尽快制定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

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成元介绍,目前国际上有两种法律应对方式,一种是将恐怖主义列入刑法中予以规定,另外一种是制定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

马成元赞成制定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虽然各种恐怖主义行为都在我国的刑法中有相应的规定,但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恐怖主义行为未必跟国际反恐公约有相同的规定。单独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有助于与国际反恐公约接轨,履行国际公约义务,打击恐怖主义犯罪。”马成元说。

外交学院联合国研究中心主任江国青对此持同样的观点。他认为,关于我国有没有必要制定反恐怖主义法这个问题,一直在讨论之中,“由于国际上没有统一的立法,在很多问题上都没有达成共识,那么在国内如何界定也是比较困难的。当然,如果时机成熟,有这样一部法律的话,打击恐怖主义就会更有效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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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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