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哥本哈根12月8日电 (记者辛本健)当地时间7日下午,在结束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第一天的会议之后,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召开媒体吹风会,向中外记者阐述了中国政府关于此次谈判的主要原则,包括坚持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进行双轨谈判、为发达国家确定其2012年至2020年的中期减排目标、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后者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所需要的资金和技术、“三可”标准的适用范围等。
解振华说,首先,发展中国家要求一定要坚持《公约》《议定书》双轨谈判,现在的一个斗争焦点是一些发达国家主张把双轨谈判合并成一条轨道,彻底抛弃《京都议定书》。如果《京都议定书》取消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就不会有什么实质内容。因此“是双轨制,还是两轨合一,这是本次大会各方争论的焦点问题”。发展中国家集团在7日上午的大会上纷纷发言,坚决表示要进行双轨制谈判。
其次,本次大会要确定发达国家2012年至2020年的中期减排目标是多少。因为根据《公约》和《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要率先大幅度减排。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强烈要求,这次会议一定要确定发达国家到底要减排多少,相关目标既要符合《公约》和《议定书》的要求,还要符合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建议。
第三,按照《公约》和《议定书》的要求,发达国家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额外、充足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后者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要拿出多少资金,提供什么样的技术,建立一个怎样的机制来达到相关要求,有关谈判已进行了很多年,但直到今天发达国家在这些问题上并没有作出实质性承诺和切实行动。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建议,发达国家需每年拿出其GDP的0.5%—1%,即3000亿美元,而非洲国家则提出应该拿出GDP的1.5%即4500亿美元,但现在发达国家仅提出一年100亿美元的援助金额,解振华表示,两者间的差距非常大。“本次会议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发达国家开空头支票,到最后根本不落实”。
第四,“三可”标准的适用范围问题。发达国家在此次大会上提出应讨论发展中国家是否也要作出“可衡量、可报告、可核实”的减排承诺或行动(简称“三可”标准)。根据“巴厘路线图”规定,所有发达国家的减排目标必须“可衡量、可报告、可核实”。而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方面需要得到以“可衡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方式提供的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对此,中国明确表示要完全按照“巴厘路线图”执行。因此,发展中国家自觉采取的减排行动,完全不必接受“三可”标准。预计本次大会,各方会就此问题进行交锋。
解振华表示,中国政府的谈判立场是一贯和坚定的,中国和其他主要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到2020年减排40%。中国政府不接受发达国家向中国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同时认为“空头支票”无助于谈判达成实质性成果。
在没有得到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的前提下,发展中国家已在国内积极采取减排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中国在1990—2005年间,单位GDP的能耗降低了47%。这个努力说明中国是负责任的国家,印度、巴西等几个主要发展中国家也都相继提出了国内减排的目标。解振华表示这是发展中国家为气候谈判作出的贡献。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首要的目标是发展和脱贫,因此允许温室气体在未来适当和合理地增长。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编辑:
霍吉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