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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多瓦分离地区国旗恢复使用苏联国旗(图)
2009年10月22日 12:16环球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环球网记者梁旭报道 10月21日,摩尔多瓦分离地区“德涅斯特河沿岸共和国”上院通过法案,决定采用俄十月革命的“胜利旗帜”作为“国旗”。

俄塔斯社21日报道,该法案起草者,议员舍夫丘克称这样做是为了“延续苏联人民在伟大十月革命中取得的胜利,并继续发扬苏联人民展现的勇敢和英雄主义精神。”目前,“胜利旗帜”在“德涅斯特河沿岸共和国”节庆时会在政府机构进行悬挂。

德涅斯特河沿岸地区是指摩尔多瓦共和国德涅斯特河左岸(又称东岸)地区,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这一地区是摩尔多瓦领土的一部分,但该地已保持事实独立多年,并成立“德涅斯特河沿岸共和国”(Transdniestrian Moldovan Republic),定都蒂拉斯波尔(Tirasp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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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旭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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