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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情侣欲"车震"被抓伊斯兰法庭判鞭刑
2009年09月20日 15:31环球时报-环球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日前,马来西亚伊斯兰法庭判决一对情侣鞭刑,理由是这对情侣想在婚前发生性行为,而且地点是在车里。

马来西亚当地媒体报道,警方是在办公大楼的停车场内逮捕29岁的阿布杜与24岁的娜蒂雅,两人当时仅穿内衣,并且坦承想要在车上发生性行为。

这对情侣的辩护律师指出,两人计划在最近结婚。这对情侣目前正对鞭刑的判决提起上诉。

伊斯兰法院认定没有结婚就不能发生性行为,法官依据伊斯兰教律法判处两人三年监禁,并判决六鞭,外加各罚5千马币。法官宣判时还建议两人等斋戒月结束之后,就请双方家长同意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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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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