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国际 > 正文
全球禁用九大“毒物”
2009年05月11日 06:12南方都市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来自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9日在联合国一次会议上达成共识,同意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9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与自然环境的农药、工业化学品和副产物,将它们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9种有害物质新被禁

主持会议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阿希姆·施泰纳当天宣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意限制使用并最终停产、停用9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它们分别是杀虫剂副产物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阻燃剂六溴联苯醚和七溴联苯醚、四溴联苯醚和五溴联苯醚;农用杀虫剂十氯酮;阻燃剂六溴联苯;杀虫剂林丹;五氯苯;全氟辛磺酸、全氟辛磺酸盐和全氟辛基磺酰氟。

这使《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所列禁止生产和使用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增加至21种。

这项公约于2001年5月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通过,是国际社会对有毒化学品采取优先控制行动的重要国际公约。9日会议前,《斯德哥尔摩公约》禁止生产和使用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共12种,分别为艾氏剂、氯丹、DDT、狄氏剂、异狄氏剂、七氯、灭蚁灵、毒杀芬、六氯代苯、多氯联二苯、二恶英和呋喃。

这9种化学物中,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六溴联苯醚和七溴联苯醚、四溴联苯醚和五溴联苯醚、十氯酮、六溴联苯、林丹、五氯苯将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录A.这意味着,除非获得延长生产和使用的特定豁免,这些化学物必须在一年之内彻底停产、停用。

此外,全氟辛磺酸、全氟辛磺酸盐和全氟辛基磺酰氟将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录A或B.公约规定,列入附录B的化学物将被限制使用,原因是它的某些用途尚无其他物质可替代。使用这些化学物还须定期接受评估。

各国禁用“时间表”不一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程度参差不齐,它们在禁产、禁用这9种化学物的“时间表”上难以达成一致。

例如,杀虫剂林丹虽然已不再用于农林害虫防治,但由于一些国家仍在用它来治疗头虱,因此这种杀虫剂的生产和使用期限被延长至5年。

此外,由于全氟辛磺酸广泛应用于泡沫灭火剂、电子元件且某些用途尚无其他物质可替代,它可能最终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录B,成为限制使用的化学物。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原因

通过食物链沉积在人体

《斯德哥尔摩公约》执行秘书唐纳德·库珀说,之所以禁止生产和使用这9种化学物,是因为它们能持久存在于广泛地域的大气、土壤和水中,并且极难降解。他表示,这些化学物能通过食物链在人或动物体内积聚,影响身体生长发育和生存繁衍并引发癌症,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

“许多情况下,问题不只局限在我们如何去限制使用它们,而在于如何彻底停止生产和使用,”库珀说。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施泰纳坦言,眼下一大挑战是如何在用科学造福人类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消除其负面影响。新华社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编辑: 马翠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