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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宪法法院裁定10月25日前举行总统选举
2009年03月19日 23:07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华网阿拉木图3月19日电(记者 李斌 赵宇)比什凯克消息:吉尔吉斯斯坦宪法法院19日召开会议,裁定该国总统选举应于今年10月25日之前举行。

吉宪法法院院长瑟德科娃当天向媒体宣布,总统选举的时间不能迟于2009年10月25日,具体日期由议会确定。

根据吉尔吉斯斯坦相关法律规定,总统选举的具体日期应由议会确定,并至少提前4个月公之于众。

吉反对党社会民主党议员热延别科夫此前要求宪法法院就总统选举时间一事进行裁决。目前吉政界的两种不同意见是:如根据巴基耶夫当选总统时的宪法关于选举日期的规定,应于2009年10月举行选举;如根据2007年生效的新宪法关于总统任职年限的规定,应于2010年举行大选。

吉尔吉斯斯坦总统巴基耶夫2月11日宣布,他将参加下届总统竞选以期获得连任。

吉尔吉斯斯坦前总统阿卡耶夫2005年3月因议会选举引发政局动荡被迫出走俄罗斯后,巴基耶夫出任代总统。2005年8月14日,巴基耶夫正式出任吉尔吉斯斯坦总统,任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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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斌 赵宇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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