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私下向看守人员称自己有望本月获释
2010年04月03日 23:21中国台湾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国台湾网4月3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北“高等法院”昨定在6月11日对陈水扁案做出二审宣判;陈水扁前年11月11日被台特侦组约谈、声押;台北地院在去年9月11日判陈水扁无期徒刑。如今又是“11”,让岛内民众对陈水扁产生联想,但陈水扁自己不在意“11魔咒”是否带来厄运,反而乐观认为他将在本月获释。

陈水扁乐观称本月可获释

陈水扁因为涉嫌贪污等重罪,有逃亡之虞被收押至今已是第507天。据台湾媒体了解,陈水扁早在今年3月私下向戒护人员表示,可望在4月获释。理由是陈水扁案二审辩论终结,该传讯的证人已完成诘问;而台北地院审理台湾地区领导人零用金案也排定下周二辩结,至于二次金改案,审判长是对他比较友善的周占春(曾裁定陈水扁无保停止羁押),所以他不担心会被押。据报道,昨天台湾“高院审判长”邓振球说:“只要能把资产汇回台湾,交保可能性就会很大。”可能让陈水扁对重获自由更具信心。

对此,台湾业内律师蔡正雄表示:“陈水扁家海外资金若回流,很可能大幅降低陈水扁利用雄厚资金逃亡海外的几率,法院以逃亡之虞押人理由也会降低,除非检察官能举证陈水扁未把全部的钱汇回。”但律师陈达成则提出另类观点:“陈水扁当然可能因此获交保,但钱汇回也代表他承认是不法所得,对案件宣判不见得有好处。”(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陈水扁   获释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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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海伟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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