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认为陈水扁"无逃亡之虞" 对其停止羁押
正在加载中...
中新网12月13日电 台检方特侦组12日起诉陈水扁,并移审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水扁侦查中均到庭,且身为卸任“元首”,应无逃亡之虞,予以当庭释放,并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据“中央社”报道,虽然检方认为陈水扁涉犯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掌握其它证人相关不法事证,可能影响其它证人日后证言,也可能影响日后有裁判上一罪的犯罪事实调查,况且陈水扁所犯的犯罪所得金额庞大、恶性重大,符合串证、重罪等羁押事由。
但法院裁定书指出,检方所指裁判上一罪的事实为何及此部分相关证人为何人,均未显现于起诉书及相关卷证上,检方在法院审理时也未具体说明,所以难以认定陈水扁有继续羁押事由。
裁定书表示,据台湾相关法律规定,具保的前提要件为“被告有逃亡之虞”,具保作为羁押的替代处分,尚且必须以被告有“逃匿之可能”,则羁押作为最后保全手段,当然要有被告有“逃亡之虞”为前提。
裁定书说,依检方所述羁押理由,看不出被告有逃亡之虞,检方也未释明被告有逃亡的可能性,法院依陈水扁以往于侦查中均遵守日期到场等情,且被告身为卸任“元首”身分,认为并无逃亡之虞,并无羁押必要。
裁定书指出,法院审酌目前本案情节、诉讼进行的程度、被告为卸任“总统”身分等情况,以及被告于庭讯时已就起诉事实及相关事实逐一表示意见,认为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及被告于审判中应遵期到庭,即足以担保本案后续审理。
|
编辑:
印权斌
|
更多新闻
关键词:
商讯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


最热万象VIP
博客论坛
















风暴二号试射成功 美很恐惧
台军:解放军建航母进程不顺
解密:林彪出逃携带绝密资料
慈禧讨厌壁虎:怕死后验贞操
公众形象一夜坍塌的明星
重庆"护士门"艳照 网上疯传
解密:毛泽东下葬全过程
张春桥借找秘书为由寻老伴
中国第四代隐形战机将试飞
为谋利 美或用战争对付中国
老妪惨死 房内满地安全套
夫妻当子女面看性电影
中国用激光武器摧毁美卫星
谁是分裂中国的幕后黑手
风暴二号30分钟可摧毁美国
李敖家中挂莫文蔚裸照
李丽珍演限级电影不用清场
3岁男童遭阉割 器官泡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