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首张骨牌 “御用账房”陈镇慧被羁押
2008年09月26日 08:14台海网 】 【打印

扁家大帐房陈镇慧

台海网9月26日讯 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前“第一家庭”弊案,昨天发动扁家爆发弊案以来最大规模的搜索,并传唤扁家大帐房陈镇慧;检察官认为陈镇慧涉嫌贪污共犯,嫌疑重大,当庭逮捕,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成了扁案第一个被羁押的被告。

据台媒报道,陈镇慧昨天首度被特侦组依贪污、洗钱案被告身分传唤到案,检察官讯问三个半小时,她答讯仍避重就轻。检察官摊出她曾窜改“国务机要费”支出流向的记帐资料,陈镇慧脸色大变。

检方认为陈镇慧涉及五大罪状:一是吴淑珍拿不实发票诈领“国务费”的共犯,涉及“利用职务诈取财物贪污罪”;二是以领据领取机密费“侵占公有财物贪污罪”。再加上洗钱、先前被起诉的伪造文书及伪证罪。

如果陈镇慧所涉“侵占公有财物贪污罪”成立,刑责是十年以上,最重可处无期徒刑,可并科罚金一亿元。

陈镇慧担任扁助理逾廿年,长期处理扁家财务,经手金额达数十亿。她的帐目纪录相当仔细,特侦组扣得她的电脑后,许多重要事证自然浮现,几乎都已理出头绪。

陈镇慧一直强调只是受命汇款,但相关事证显示她参与扁家洗钱案甚深。昨天检察官朱朝亮带队到她家搜索,递交传票给她,中午将她带回侦讯。

检方昨天查扣陈镇慧的电脑和“国务费”相关文件,经与8月16日从扁办公室查扣的电脑主机档案比对,发现部分“国务费”申领资料、汇款纪录已被窜改。

特侦组主任陈云南表示“检察官没有游说陈镇慧当污点证人”,显示特侦组已掌握相当证据,不必靠游说陈镇慧“窝里反”来巩固事证。

据透露,在取得扁家新加坡帐户资料后,有关扁家利用蔡美利家族人头户将“国务费”汇至海外,以及力麒建设汇上亿元入吴景茂新加坡帐户等部分,特侦组不排除先行侦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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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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