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开记者会喊冤 拉李登辉马英九下水
2008年09月04日 07:40台海网 】 【打印

台海网9月3日讯 身陷“国务机要费”与洗钱案风暴的陈水扁在今(3)日上午再度被传讯后,下午随即召开记者会,他强调“国务机要费”是特别费的一种,过去李登辉就用在“国际外交”上,他并质疑马英九虽然特别费被起诉但仍脱身,因此对外喊冤。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上午再度接受特侦组传唤,总共历时四个小时,不过,陈水扁声称自己痛背,所以下午无法继续接受侦讯;但陈水扁却没有立即回家却是回到办公室,并通知媒体将在下午五点召开记者会,背痛却还能召开记者会,动机令外界好奇。

陈水扁说,上午应讯内容最主要是针对“国务机要费”,他强调,“国务机要费”和特别费并不相同,“国务机要费”是最早的特别费,当时以特别费编列用途包括机要费等等,因此他认为,“总统”的“国务机要”就是特别费的一种。

陈水扁进一步指出,特别费的使用以领据与非领据应该各占一半,但“国务机要费”情况并不相同;他并说,在李登辉时代,用单据核销时代而领据列报的比例,列报的比例超过单据核销,而且都超过百分之五十,最高还达到百分之七十左右,甚至还有二比一,所以这是一个非常特别的特别费。

因此,陈水扁说,对于“国务机费”的支领与核销与特别费不同,他并强调,“国务机要费”和“国际外交”有关。他还说,“总统”可支配的钱还包括奉天项目的滋息等等,奉天项目有超过1.5亿元(新台币,下同)是用在“国际外交”上,其中有八千万是用在明德项目上,这些都是对美对日的“国际外交”工作。而这些对外工作,也可以交给“总统”信任的民间人士,而且不必任何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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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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