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对扁有利 龙潭案能否扣住陈水扁涉贪有变数
2009年04月22日 10:50人民网-台湾频道 】 【打印已有评论0

人民网4月22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扁案,龙潭案部分,由于前“国科会主委”魏哲和、前“科管局长”李界木等人证词对陈水扁有利,动摇检方建构的不法对价基础,陈水扁在龙潭案能否成立贪污有变数。

据台湾“中央社”分析指出,台北地方法院经过近三个月审理扁案,龙潭案的审理暂告一段落,本周起陈水扁的部分,将进入“机要费”案的实质审理。

龙潭案中,当初特侦组是根据扁家友人蔡铭哲、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台泥董事长辜成允、李界木等人证词及相关物证,认定龙潭案是陈水扁夫妇积极介入决策与运作,收取贿赂后以违反正常程序的方式完成,因而将陈水扁依贪污罪起诉。

但陈水扁及律师的诉讼策略则采坚壁清野方式,切割所有龙潭案当事人与陈水扁的关系,企业给钱及洽商龙潭案限缩在夫人吴淑珍身上,并藉由传讯有利证人,印证龙潭案决策是“行政院”所为,不但自始至终都与陈水扁无关,也早在陈水扁邀集行政部门开会前,就已定案。

除魏哲和、广达集团董事长林百里等人证词有利陈水扁外,李界木上周出庭时也推翻先前在特侦组的说法,改称龙潭案中他收新台币3000万元是酬谢金、并非贪污,也指称陈水扁在龙潭案中的角色只是一般政策性指示,并未介入。

法界人士分析,龙潭案中特侦组是根据其它企业证人、当时政府政策函件等证据,合理认定龙潭案是在扁珍参与下通过,扁家因而收到的钱是收贿贪污,但比起“机要费”案,证据力确实略嫌薄弱。

在缺乏直接、有力的证据,完全证明陈水扁积极参与龙潭案决策的情况下,龙潭案未来在各审级的诉讼,都将存在相当大的变量,形势对被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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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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