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就通信业合作达成五项共识
2010年04月25日 01:49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新华社电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消息,海峡两岸通信交流协会与台湾电信产业发展协会23日在台北市正式签署合作交流备忘录。海峡两岸通信协会理事长李平与台湾电信产业发展协会理事长吕学锦代表双方签署。此备忘录达成五项共识:

一是积极建立两岸通信企业合作交流机制,推进两岸通信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二是积极推进两岸电信企业合作建设直达海底光缆。三是积极推进两岸通信企业共同开拓市场和投资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岸通信业的共同发展。四是积极促进两岸电信技术与服务的发展,支持两岸电信企业开展3G服务漫游业务,推动两岸增值服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岸通信企业合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两岸用户。五是共同推进两岸电信业产业链的合作,开展应用服务创新,寻求开拓全球市场商机,形成优势互补的紧密合作伙伴关系。

据了解,在工信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推动下,海峡两岸通信交流协会于2009年8月成立,其主要会员包括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企业,大唐电信、普天集团等通信设备制造企业以及电信研究机构、高校等单位,其宗旨是促进海峡两岸通信业务的不断发展及两岸通信界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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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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