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拟放宽大陆保险公司参股条件 可并购保险企业
2010年01月18日 11:53中国台湾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国台湾网1月18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金管会”研拟大陆保险公司赴台参股办法,参股条件放宽,甚至可申请“专案核准”而取得经营权。但对大陆保险公司赴台设立子公司设立高标准。

台当局“金管会”对大陆保险公司赴台参股投资大开方便之门,只要符合财务业务健全、无不良纪录、信用评等在A级以上等三项标准,即可取得参股“入场券”。不过,参股以一家为限。

“金管会”明订大陆金融机构参股限额,不过保险企业如能取得主管机关“专案核准”,即可豁免持股限额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台湾主管部门同意,大陆保险公司不但参股比率可提高,连入主并购也没问题。

大陆保险业赴台成立子公司标准却很严格,除须无不良纪录之外,还要成立满30年、总资产超过50亿美元、信用评等达到A级以上,同时持股比率不得超过50%。换句话说,大陆保险台湾子公司无法独资。

据台湾媒体了解,在全球金融风暴与低利率冲击下,前年台湾全部保险公司被迫增资2000多亿元新台币,去年又增资了600多亿元,但到目前为止,仍有4家寿险公司净值为负数,5家风险资本适足率不及格。(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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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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