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游客在台乱吐痰 最高可罚6000元新台币
2008年07月02日 17:09台海网 】 【打印

台海网7月2日讯 针对台北市议员质疑“陆客来台,有法罚不了”一事,台北市环保局表示,面对环境污染疑虑,市政府已经要求旅行社导游带团时,加强对观光客宣导台湾的环保卫生法规,若观光客出现乱丢烟蒂、随地吐痰等违规行为,环保稽查人员仍会依法开单告发,处以1200元至6000元(新台币)罚款,并要求带团的旅行社处理,违规情节严重的带团旅行社也将记点处分。

据台媒报道,因应政府开放大陆观光客来台旅游政策,考量现行陆客来台团进团出的规定,最先接触人员的就是导游,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自6月19日起办理四梯次“因应陆客来台导游研习班”,希望让站在第一线服务的导游人员,进一步了解市府因应陆客来台在治安、卫生、环保、消费争议等注意事项,及北市观光景点导览内容等资讯,提升台北市的观光旅游品质。

环保局亦针对辖内重要风景点及沿线道路订定环境清洁维护计划,以督导风景点沿线道路及相关设施之主管单位善尽环境清洁维护与绿美化之责任,并定期抽查维护情形。同时已评估增加风景点周边垃圾桶的数量,以减少在公共场所乱丢垃圾的情形。

环保局表示,若遇观光客违反废弃物清理法时,除依法告发外,并得依“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第26条:“旅行业违反规定者,每违规一次,由观光局记点1点,按季计算,累计4点者,观光局停止其办理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业务1个月,累计5点者停止其办理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业务3个月,累计6点者停止其办理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业务6个月,累计7点以上者停止其办理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业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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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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