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资料: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2008年03月03日 20:30中国台湾网 】 【打印

指中美两国发表的1972年上海公报、1979年中美建交公报和1982年“八·一七”公报。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中国,中美双方在上海发表了联合公报。公报指出:“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识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

1979年元旦,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中美联合公报声明:“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联系”;“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1982年8月17日,为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中美两国政府发表了有关中美关系的第三个联合公报。美国政府在公报中重申了1979年中美建交公报的基本原则,表明美国政府“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意干涉中国的内政,它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政策。”并声明:“(美国)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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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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