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华劝邱议莹勿再狡辩硬拗比中指
2010年03月23日 22:08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3月23日讯 针对民进党民意代表邱议莹去年4月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进行程序发言时,对国民党民意代表李庆华掴巴掌事件,台北地院今(23)日判决邱议莹涉嫌公然侮辱,科处罚金一万元(新台币,下同),但全案还可以上诉,对此,李庆华傍晚强调,希望邱议莹“认错悔改、勿再狡辩硬拗”,也别再“对男委员比中指”。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去年4月22日,“立法院内政委员会”邀请“陆委会主委”赖幸媛与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备质询,由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未受邀列席,引发民进党民意代表不满,国民党李庆华质询时,当场向台下的绿营民意代表呛声,邱议莹怎么不邀请洪奇昌、张俊雄等人列席,绿营民意代表群起回击。

李庆华点名邱议莹“有点风度和家教嘛!”,“泼妇骂街”,还不断挑衅“你要泼水吗?”“你还要打我吗?”邱议莹上前理论不过,尽管蓝绿民意代表一片劝和,邱议莹最后还是冲上已在台下的李庆华,从背后甩上一巴掌,角度偏了点,只扫到李庆华的左耳后方,李庆华愤而痛批“暴力民意代表”、“民进党是暴力党”,民进党民意代表群起声援邱议莹,林淑芬与邱议莹大骂李庆华是“孬种”、“只会欺负女人”。

李庆华一气之下,前往北检按铃控告邱议莹涉及伤害及公然污辱罪,事发几天后,李庆华态度逐渐软化表示,“我不需要邱议莹跟我道歉”并将伤害告诉撤回;邱议莹则说,李庆华公然骂她“没家教”、“泼妇”达11次之多,她已正式向法院递状,控告李庆华“公然侮辱”,但法院判决无罪。

对于台北地院今日判决邱议莹涉嫌公然侮辱,科处罚金一万元,李庆华傍晚发出简讯强调,希望邱议莹以后不要再干扰他人发言或是动手打人,甚至是“对男委员比中指”。李庆华并呼吁邱议莹“认错悔改、勿再狡辩硬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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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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