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桦:县市升格暂不全面换发身份证、户口簿
2010年03月19日 23:24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3月19日讯 台当局“内政部”“县市改制“直辖市”中央筹划小组”今(19)日召开会议,会后,身兼召集人的“内政部”部长江宜桦转述,此次会议决议未来国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暂不做全面性的换发;民众如果因为改制,需要申请换发或改注,将不另收取换证或换簿的规费,而由县市政府编列预算支应。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至于申请土地或建物所有权状所需缴纳的规费,江宜桦表示,依“规费法”,此项费用属于“直辖市”、县市政府之财政收入,会中决议宜由各“直辖市”政府审酌财政能力,自行考虑是否免予缴纳书状费。其它证件书状,如有换发必要,各部会及新“直辖市”政府也将设法朝向免收规费方式处理。

对于未来新“直辖市”的业务功能,江宜桦表示,“行政院研考会”已经邀集相关部会及各改制县市政府召开多次会议,确立了87项功能调整项目及54项业务移拨项目。

江宜桦并指出,此次会议也确认了原先仍有争议部分,包括“交通监理”业务,未来实行“监理一元化”,由“中央”统一办理;“就业服务”及“职业训练”则维持现行“中央”及“直辖市”均可办理的“双轨制”;“交通裁决”业务,将交由地方政府来办理;至于“署立医院是否由新“直辖市”政府承接”,将由新“直辖市”政府提出“营运计划书”后,由“中央”政府评估后再行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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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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