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审理巴新案 拒绝金纪玖透过视讯听审
2010年02月03日 09:29华夏经纬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华夏经纬网2月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巴新案昨天在新加坡最高法院继续审讯,仍然是台湾前“外交部长”黄志芳接受辩方律师李文光交叉质询;法庭临时决定拒绝金纪玖透过视讯聆听审讯的要求。

据报道,李文光显然想建立受委托人金纪玖所声称,两千九百八十万美金是支付加强台、巴关系以及他与吴思材的酬劳,而非“建交费用”,因此在很多细节上旁敲侧击,弄得主审法官陈利明似乎都有些不耐,要他直接就问题对黄志芳提问。

另外,原本庭审已决定允许金纪玖通过视讯参与审讯过程,而且早上开庭时已选在配有视讯设备的4B法庭,但是据知法官经人提醒,担心被告金纪玖在美会将过程侧录往外播送,将违反新加坡法庭不得录像、录音的规定,因而临时决定拒绝金纪玖透过视讯聆听审讯的要求,只准金纪玖在供证时使用视讯联机。

据悉,金纪玖系以身体不适合长途旅行为由,取得法官同意可在美国加州以视讯出庭提供证词。

金纪玖   听审   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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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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