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所得仍未厘清 台开案发回“高院”二审
台海网8月26日讯 陈水扁女婿赵建铭、亲家赵玉柱等人所涉及的台开内线交易案,因二审赵建铭仍被重判七年,他不服提出上诉,“最高法院”认为,被告赵建铭等人的犯罪所得确切数字仍有待厘清,因此将全案再发回台湾“高等法院”进行更二审,也就是“高院”还要重新审理台开案。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曾是众所瞩目社会指标性案件台开案,台北地检署2005年7月7号依违反证交法等罪嫌起诉赵玉柱、赵建铭、前台开公司董事长苏德建、前“国票证券”董事蔡清文等人。全案进入到二审,赵建铭被判处七年徒刑,赵玉柱则是九年六个月,全案进入更一审时,赵建铭则和一审判刑相同是六年,赵玉柱则是八年四个月,赵建铭等人仍是不服上诉“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认为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时,没有清楚计算赵建铭等人的犯罪所得,象是内线交易的犯罪所得,依立法理由,应以行为人买卖的股数和消息公开后价格涨跌的变化幅度差额计算,计算内线交易犯罪所得时点,必须是该股票价格的变动和该重大消息公开,其间有相当关联必要,原审没有调查上诉人赵建铭等人买进股票后,因重大消息公开,股票究竟涨幅多少,以计算犯罪所得的金额,由于赵建铭等人犯罪所得确切数字仍有待厘清,另外在股票张数计算上也有判决适用法则不当的违法,因此“最高法院”发回台湾“高院”进行更二审。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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